发布时间:2017-10-29 08:39 我要投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舞各单位:
根据《漯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一级管控措施的通知》(漯环委办〔2016〕32号)精神,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并的县政府同意,按照《舞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漯环委办〔2016〕32号)的要求,自2016年12月22日0时起,解除我县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同时,鉴于目前大气面临的严峻形势,自2016年12月22日零时,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一级应急管控措施。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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