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晓龙)9月4日,记者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十五次周例会上获悉,为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推动和谐
漯河、宜居漯河、生态漯河建设,从9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环保攻坚、推动机动车减排“绿色出行月”活动。
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绿色出行月”活动参与人员为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其在职干部职工和
社会各界群众,共三项主要内容:
一是减少公车使用,缓解交通压力。活动期间,全市公安系统、
教育系统和其他公共机构公务车辆,严禁在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上行驶;确需使用公务用车的,须填写单位名称、车牌号、使用时段及用途等信息,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备案。
二是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大气污染。全市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及家属要积极带头,认真践行“135”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或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积极
健康的出行方式,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参与,以实际行动减少因机动车尾气带来的大气污染。
三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自觉服从指挥,严格按照红绿灯、标线等交通规则出行,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必须驾驶机动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信号灯、不乱鸣喇叭;在学校门口、超市门口、小区门口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和附近道路上,严格做到不随意掉头、超速、超车、乱停乱放;严禁占用公交车道,坚决杜绝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停车载人、随意鸣笛等不文明驾车行为;遇到行人、非机动车过马路或者行经路口、道口要减速慢行、文明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按照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通过路口;在校师生要积极响应教育部门“小手拉大手”活动要求,主动参加学校和社会开展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落实错峰上学、放学制度。
为确保本次“绿色出行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联合环保攻坚办、公安、教育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公共机构公务车辆和在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车辆停驶情况进行定时、不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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