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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农产品自销区”

[摘要]“自从设立这个‘自销区’,卖菜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政府想得真周到啊...

  “自从设立这个‘自销区’,卖菜再也不用东奔西跑了。政府想得真周到啊!”元旦前夕,在市区育才路农贸市场,来自西华县逍遥镇闫庄村的农民李振德说起“自销区”,感慨良多。李振德说的“自销区”是我市在较大农贸市场探索设立的“农产品自销区”。

  我市市区周边种植蔬菜、瓜果的农户众多,他们进城销售自家产的农产品要么是流动经营,要么是占道经营,直接影响市容市貌和文明城市创建。针对这一问题,2019年9月份,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在保证其他商户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在农产品销售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设立“农产品自销区”,并出台“农产品自销区”管理办法,为销售自家蔬菜、水果、禽蛋、粮油等农产品的农民提供经营场地。同时,该中心在每个设立“农产品自销区”的农贸市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为农民经营户安置摊位、调解纠纷,切实解决他们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3个农贸市场设立“农产品自销区”,分别是建新路农贸市场、受降路农贸市场、育才路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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