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4 10:18 我要投稿
12月27日,漯河海关通过新的“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为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办理并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这是海关总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后,漯河海关为第4家出口食品企业成功备案,标志着我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已成功纳入海关总署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通知》精神和《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严格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采集信息,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改革实施后,拟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交的备案材料仅有一项,在材料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下,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5分钟内就可完成备案。此举将大大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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