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7 08:46 我要投稿
扬尘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市公路局党委对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开展督导检查,严肃处理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工作组织。根据省、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市公路局印发《漯河市公路管理局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扬尘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漯河市干线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干线公路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扬尘治理工作组、养护管理扬尘治理工作组等,分别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的工程、养护扬尘治理工作。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各县区公路部门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提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切实把扬尘治理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压实治理责任。市公路局成立扬尘污染治理督导检查组,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督导检查组下设3个小组,不间断地对全市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严格督导检查《漯河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漯河市公路管理局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各项要求,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三是严格督导检查G240保台线改建工程、S238常付线改建工程、漯河国家湿地公园堤顶路建设工程等在建项目扬尘治理工作。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电话、微信等方式,迅速反馈给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督促责任主体立行立改。督导检查组定期汇总情况,每周通报全市公路系统,形成人人抓治理、处处防扬尘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追究问责。在将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同时,明确主体责任,细化问责规定: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问责。11月份以来,全市干线公路部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印发4期《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反馈给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绝大多数问题得到迅速整改落实,有效改善了全市干线公路路域内的大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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