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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固本树形象 全面发展创一流——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纪实

[摘要]2013年至2015年,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的总体目标,在控告申诉工作上全面推进、争创一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起了优良形象。三年中,该院未出现一起重复访、越级访,保持了赴...

2013年至2015年,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的总体目标,在控告申诉工作上全面推进、争创一流,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树立起了优良形象。三年中,该院未出现一起重复访、越级访,保持了赴省、进京“零上访”的良好局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政法单位”称号,被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控申科科长被市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一名科室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科室干警受各级表彰累计30余人次。
  今年7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拟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也是该院连续五届获得该项“国家级”荣誉称号。

  加强窗口建设
  服务来访群众
  走进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接待室,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接待文明用语、点名接访公示栏等都被制作成精美的画框装饰在墙面上,环保绿植、饮水设备及用具、防寒降温设施、应急药品、物品寄存处、书写台及残疾人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设施一应俱全,整个接待大厅洁净卫生、温馨优雅。此时,控申科的干警正接待一位来访群众,他们一边细心听来访者讲述情况,一边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回复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整个接访过程都依规范有序进行。四十分钟过去了,来访者满意离开,而科室干警将其送到检察院门口才转身回来。回到接待室,他们依旧没有停下,对刚才来访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再整理。
  “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和谐、文明、现代化的接待环境只是其一,能够为来访群众提供热情、优质、规范的服务更显关键。为此,我院从2013年起,将多名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控申部门,并积极开展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其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并成为该院再获国家级荣誉的重要基础。”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武迪说,正是经过一批高素质干警的实践与思考,控申科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接访法,就是要坚持“两快”,即传递分流快、反馈信息快;保持“三心”,即接待细心听、耐心劝、诚心办;做到“四对待”,即对初访者当客人对待、对重访者当朋友对待、对老弱病残和有困难者当亲人对待、把上访者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对待;保证“四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反映问题有回声。

  强化重点工作
  化解社会矛盾
  在做好规范服务人民群众工作的同时,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执法理念,瞄准重点工作,不断探索息诉罢访新途径和新方式,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重稳定,及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集体访、告急访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该院始终制订处置涉检告急访、集体访的应急工作预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各种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2013年,源汇区阴阳赵镇某村村民多次集体上访,反映该村账目不清、村干部有经济问题。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办案人员在充分听取了每位上访人的意见后,立即进行初核并转反贪局立案侦查,查清了该村主任、会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之后,控申科办案人员及时组织反馈,上访者对结果表示满意,未再上访。
  重宣传,扩大控申举报工作辐射范围。针对控申举报工作实际,该院确立了“举报宣传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举报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法律咨询搞宣传。该院三年来坚持在《漯河日报》刊登廉政漫画80余期,院领导多次带领干警走上街头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举报网址、举报电话、接待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结合办案搞宣传。该院要求刑检、自侦等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工作。结合“法律五进”活动搞宣传。该院经常组织干警深入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举报。科技强检助宣传。该院开通了网上举报系统,建立24小时12309举报电话平台,简化举报形式。由于举报宣传常抓不懈,该院受理举报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

  坚持公开原则
  认真办理案件
  检察院控申工作除了日常的接待来访外,还有一个重中之重的工作,就是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面对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担,该院控申科干警认真履行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复查职责,严格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尤其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控申科干警在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勇于探索,打破以往刑事申诉案件“关起门来审查”的传统办案方法,通过公开审查,消除申诉人的疑惑和抵触心理,取得申诉人的信任,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15年,该院控申科办理了一件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周某是17年前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1998年夏,张某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将前去劝架的周某扎成重伤,法院在周某未对张某谅解情况下判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周某在16年后获此结果,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申诉。由于该案件是1998年的案件,检察机关和法院机关的原承办人员均已调离了单位,该案的重要证人张某的原辩护律师已辞职,失去联系。面对重重困难,控申科干警不气馁,坚持公正严格执法,经过复查后认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但判决缓刑法律依据不清,且审判程序存在明显错误,将该案提交院检委会研究后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随后采纳了检察建议,开庭重新审理了此案。该案件是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的首例出庭案件,最终法院就民事部分重新改判,创全市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改判第一例。
  本着对办理的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严格认真态度,该院在相关工作中一直采取公开办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办法,提高办案的透明度和案件质量。三年来,该院控申科受理相关举报40件,转本院其他业务科室24件,初核17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立案7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18件,救助刑事被害人5人,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
  15年,5次“国家文明接待室”荣誉,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用热情和努力换来了群众的满意和自身的成长。但荣誉属于过去,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却一直在脚下,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不变的工作追求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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