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7 09:47 我要投稿
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新店镇于2018年8月6日上午召开了“阳光村务”工作推进会。镇全体机关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各行政村“两委”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镇纪委书记杨广德同志就我镇“阳光村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村级事务流程化。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集体事务,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图,依次经过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确保群众真正参与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实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依据”。
二是村务公开制度化。各村的村务公开栏应及时、真实、公开便民服务值班安排、惠农政策享受、资产资源及每季度财务收支、脱贫攻坚动态调整、产业扶贫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每月主题党日、每周四扶贫日确定为党员干部入户讲村务活动日,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入户讲村务活动。
三是“三资”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村级资金、帐务严格实行“双代管”和备用金制度,严禁各种公款行为和私设“小金库”。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财务未经民主理财一律不予报帐。严格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在规定范围之内的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发包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依规招投标,严禁应进不进,严禁私下交易。
四是民主监督常态化。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履责方式和基本保障,实行“履职记录簿”和“意见建议登记簿”的履职模式,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和村委会成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确保干部“严格流程、依规用权”,让群众“合理诉求、依规维权”,有效推进了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责任编辑:郭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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