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0 11:4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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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漯河市郾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喜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芬、郑建立、钮贺军、吴新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楚建杰,区法院院长滕宝成,区检察院检察长燕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对区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对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
?文:人大陈建哲 审核:张凯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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