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2 09:19 我要投稿
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作用,舞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思路,推行庭前先调解、当庭重调解、庭后再调解的工作方法,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工作中,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做到热情接待咨询、耐心解答政策、高效办理业务。
二是简化办案程序,及时开展调解。对申请立案的当事人及时说明申请立案程序、所需申请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争议当场进行调解。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工作衔接机制,对影响面广的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部门间及时沟通,真正做到无缝对接。
截至目前,县人社局仲裁院院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2件,其中调解成功率达65%,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239.5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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