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8 11:30 我要投稿
元宵节将至,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消除火灾隐患,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工商局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禁放;机关全体人员要充当“活喇叭”的角色,积极主动向附近居民、亲戚朋友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相关规定,发放“禁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承诺书”,发动工商干部职工监督家人摒弃陋习,倡导文明过节。
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县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县城禁燃区内烟花爆竹和小商品市场的检查,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无缝监管。
三是强化申诉举报网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的区域管理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的检查和消费警示,防止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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