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09:14 我要投稿
舞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根据舞阳县关于印发《全县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整治工作。县食药局积极推动建立乡镇、村庄重点负责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排查、协查和情况报告等四大职能,完善了“四级联动网络”,充分发挥当地食安办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有效遏制非法生产行为。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
结合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生产加工手段与传统落后的生产加工模式并存,小企业数量多,实施有效监管难度很大的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小企业小作坊整治活动,把小企业小作坊整治活动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组织各监管片力量,围绕食品安全,周密部署,全盘安排,集中精力,扎扎实实抓好此项工作。同时制定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三、调查摸底、分类建档
全面开展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依靠乡镇政府,充分发挥“三员”作用,对辖区内所有小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取得健康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类及条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建立企业基本档案,实行动态监管。
四、加强奖惩,落实责任
根据普查结果,对具备一定条件、愿意提高生产条件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微企业,引导其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必备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控制制度,落实进货、生产和销售登记制度,在规定期限内获得食品生产加工生产许可证;对小微企业存在的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整治,对“黑作坊”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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