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0 10:08 我要投稿
舞阳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应对减排措施的通告
根据漯河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要求,自12月8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应对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停止土方作业。严格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
(2)各类料场、堆场采取封闭、覆盖、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治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3)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以上洒水降尘作业。
(4)严禁农作物秸杆禁烧、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二、燃煤污染减排措施
(1)20蒸吨/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暂停使用。
(2)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在保证供热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限产,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3)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含硫率低于0.7%的优质低硫煤。
(4)加大散煤管控。
三、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电力、化工等高架污染源企业一律停产,严厉查处“十五小土”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2)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 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
(1)大力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强道路执法巡逻,严控无标车、黄标车和“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
(2)严格机动车通行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外,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区域限行。
(3)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
(4)城区内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一律停止使用。
(5)鼓励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健康提示:
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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