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办案质量,
召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做到“三个坚持”,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充电学习,奠定法律法规理论基础。该院全体工作人员每天坚持撰写工作日志,做到一日一记,一事一记,对撰写工作日志不追求字数,而重在真学真懂真思真用。每周汇总报送立案、审理、审结数据。每月上报工作动态、工作信息或
新闻稿件。每月坚持两天学习、每周五半天学习制度,主要学习三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两规则修改条款对比与解读;二是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法》等实体法法条及解释;三是学习司法解释、各地疑难案件研讨纪要及市局《劳动人事仲裁群》转载的仲裁意见。通过总结学习,充实了仲裁法律食粮,为办案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坚持适时沟通,有效做实裁审衔接工作。为了统一裁审理念、思路和裁审标准,遇到难以解决或需要统一案件处理的问题,该院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了解法院在此类问题上的意见,裁决案件时尽量保持一致,同时对一些特殊案件,及时将情况通报法院,使办案法官有所了解。对实践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剖析问题本质,探讨法律理解,统一处理方法,以减少分歧,从而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统一裁审理念、思路和裁审标准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坚持讨论回访,提高疑难案件办案质量。通过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参与疑难案件讨论,研判案情、分析证据、解读法规,为办案人员提供更加全面的裁判思路,在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仲裁人员处理应急疑难案件的能力。另外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定期回访,与办案法官沟通,了解法院的处理情况,对比相应的裁决,找出裁审不一致的问题,为下一步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打好基础。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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