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召陵区召开“阳光召陵”建设工作动员会。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区“阳光召陵”建设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迅速行动,奋力建设“阳光召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区委书记刘耀军,区委副书记赵广成,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红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丁晓永,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闫沛,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丁二勇,区法院院长晁旭,区检察院检察长曹伟,天桥公安分局局长张建国,召陵公安分局局长周成出席会议。区长曹江涛主持会议。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红丽安排部署我区“阳光召陵”建设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办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区委书记刘耀军从“为什么实施、如何推进、怎样搞好”三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一、为什么实施“阳光召陵”建设。建设“阳光召陵”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建设“阳光召陵”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创新探索;建设“阳光召陵”是践行宗旨惠及群众的现实需要;建设“阳光召陵”是为实施二次
创业营造干事环境的需要。二、如何推进 “阳光召陵”建设推进 。一要抓核心。要做到权属清晰,要做到权能匹配,要做到权责一致。二要抓关键。要公开权力清单,要公开运行流程,要公开办理结果。三要抓监督。要加大对工作推进的监督。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大对责任落实的监督。三、怎样搞好“阳光召陵”建设。一要严格落实责任。二要扎实有序推进。三要确保取得实效。
区长曹江涛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三点:一是传达学习要快。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这次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不等不靠,倒排时间,密切配合,加快推进。二是工作要求要高。“阳光召陵”建设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科技水平高,既是一项政治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关召陵的现代化建设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厘清权责清单、进驻窗口项目、提供后盾支持等方面,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三是工作推进要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要实、推进要实、效果要实”,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各镇(街道)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纪委书记或分管同志,东城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分管同志,区委各部委、区直及驻召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参加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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