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召陵区召开集中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区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区领导王红丽、史耀星、吕峥、滕宝成、张建国、周成出席会议。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分管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各镇(街道)党委书记或镇长、纪检书记,东城产业集聚区建管委纪检书记、分管政法副职;集中活动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以及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吕峥主持。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落实区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二次
创业”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通过严肃纪律,严厉查处一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和损害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典型案事件,使全区干部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发展环境、阻扰企业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违纪违法行为,使各种危害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秩序的案事件明显下降;通过整治治安乱点,使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会上,副区长吕峥宣读了《关于组建集中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明确了办公室及其综合协调组、执纪监督组、打击整治组三个专项工作组的职责。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耀星充分肯定了我区在集中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要大力宣传集中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在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发现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要注重舆论监督,通过设立曝光台,将各类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公诸于众,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二是认真排查,为集中打击整治打好基础。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开展集中自查活动,执纪监督组和打击整治组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摸清损害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个人、组织和案事件,为下步打击整治打好坚实基础。三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区纪委要牵头处理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区委政法委重点打击涉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不断增强
投资商的信心和群众的安全感。四是健全制度,强化保障,确保集中活动取得实效。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红丽要求:一要强化认识,把思想统一到集中行动上来。优良的发展环境是加速发展的动力源泉,是项目建设的安全保障,是展示一流形象的重要窗口,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破除各种阻碍发展环境的旧思想、旧观念,不断突破各种思想禁锢及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树立发展至上的理念,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跃发展的突破口、动力源。二要配合联动,一切行动听指挥。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我区的投资和创业环境,营造全民“亲商、爱商、富商”的浓厚氛围。三要严肃纪律,确保集中行动收到实效。要多措并举,优化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坚决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和打击一批涉企违法行为,同时落实奖惩机制,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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