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纠正办案过程中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近日,
召陵区司法局深入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
本次回访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局纪检组参与,另外抽调机关部分班子成员、干警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同志成立了专门的回访小组,通过电话询问、实际走访等方式,对2014至2016年上半年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的重点主要是就案件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向受援人“吃”“拿”“卡”“要”等行为;是否能做到主动与受援人沟通交流了解案情,是否能及时调查取证、准时出庭参加讼诉活动等。并对受理的“重大疑难及
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切实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也对案件回访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到各案件承办人员,督促他们及时改善服务态度,落实受援效果,提高受援群众满意度。
通过本次案件回访,不但接近了群众改进了服务,而且温暖了民心,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也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吕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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