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漯河新闻 > 今日漯河 >

漯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摘要]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2月2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漯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特别是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给予...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8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2月2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漯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特别是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督察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提出了3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认为,督察反馈意见站位高远、切中要害、精准深刻,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到了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发展方式上的差距,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提出的意见深入领会、认真贯彻。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压实整改责任,严格问责问效,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相结合,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以漯河更加精彩为中原更加出彩增添浓彩,提供生态环境支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整改。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不回避、不遮掩,直面问题,认真反思梳理全市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短板弱项,明确责任、挂账销号,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坚持长短结合,有力有序推进。按照任务性质和整改要求,针对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原则上2019年年底前完成;需要阶段推进的,稳步推进,加紧整改,原则上分2020年3月底、2020年6月底、2020年年底3个时间节点;需要长期整治的,完善机制,持续发力,保证整改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交办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管长远、保成效的措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整改落实。坚持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漯河“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和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深入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全市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政风行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整改目标

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确保63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2019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631万吨以内,2020年,全市公路转铁路运输量达到295万吨。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市域内主要河流干支流水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62.5%以上,市区和各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零增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整改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任务明确整改清单。整改清单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清晰明了,可检查、可考核;整改措施长短结合,既制定解决当前问题措施,也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还要建立完善打基础、管长远长效机制;整改时限实事求是,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加快办结;对于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集中整改。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彻底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有效整改成果。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排出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部见底见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进度迟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验收。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督察督导,对整改任务逐个验收,其中,立行立改的问题,2019年年底前验收;分阶段推进的问题,按2020年3月底、2020年6月底、2020年年底3个时间节点进行验收。各县区、各单位对整改任务要认真深入分析,找准问题原因,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制定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盯紧不放,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出现反复,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并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站在政治的高度,高规格筹划开展环保督察,是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一个重大举措,反馈意见整改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落地见效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各县区、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照整改任务,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见底见效,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漯河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其他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各县区、各部门也成立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反馈意见整改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明确反馈意见整改责任领导和联络人员,市环境保护督察推进工作组将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听取各项整改任务整改推进情况,各县区、各单位取得重大整改成效或遇到重大矛盾问题时及时请示报告,以系统顺畅的联络、协调、调度、推进机制,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扎扎实实落到实处、见底见效。

(四)严格督查督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实施重点专项督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结合日常环保督查,采取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工作调研与实地查看、明察与暗访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问效,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整改不到位或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5个方面63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如下。

一、环保工作和责任还没有落到实处整改任务(32项)

1.督察发现,有些领导同志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够透彻,难免论、短痛论、条件论、过程论在一些地方还有市场,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时有抬头。谈话了解中有的同志把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的正常波动,片面地归结为秋冬季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管控等环保措施的消极影响。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更加自觉、领悟更加透彻、贯彻更加坚定,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措施:

(1)成立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上率下,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主动担责、履职尽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作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切实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3)强化监督考核,在县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中,进一步突出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内容,在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督导考核中,将污染防治作为单项考核任务。

责任领导:蒿慧杰 市委书记

          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漯各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虽然按规定进行了学习传达,但一些县区乡镇干部对会议精神学习不够、知之甚少。

整改目标:把学习贯彻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当作各县区、各单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要务,全员学习,深入学习,学用结合,创新方式,提升效果。

整改措施:

(1)把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方式,引导各级真正把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3)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传播力,力争市、县(区)、乡(镇)四大班子领导、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员单位、生态环境系统全体人员,都关注“河南环境”和“环保漯河”公众号,都安装“河南省空气质量”APP。

责任领导:李建涛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徐光华 市政府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宣传教育不够,群众的环保积极性还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整改措施:

(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宣传,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同时,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高民众污染治理参与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感。

(2)持续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庭”“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大力组织“企业社会环境责任培训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合力。

(3)在漯河日报、漯河电视台开办“污染防治攻坚”专栏,定期刊登空气质量、空气质量预警、空气质量排名等贴合民生的环境信息,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环保知识问答”等活动,着力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责任领导:周新鹤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漯河日报社、漯河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宣传部,漯河日报社、漯河广播电视台、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2016年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漯河国省道交通干线两侧大量农民小型粮食收购企业扬尘污染问题,督察组暗访时依然大量存在,漯河至临颍舞阳公路沿线问题尤其突出。

整改目标:消除全市特别是主要干道沿线粮食企业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压实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将全市粮食企业进行网格式划分,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责任、粮食管理部门行业属地监管职责和各粮食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明确污染防治标准。全市粮食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必须在封闭空间内进行,严禁露天进行作业,经营场地严格落实防尘措施,使用具有环保功能的清理设施、筛选设备,输送机械设备加装防尘罩。

(3)严把行政许可审批。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延续时,申办人必须签订环保承诺书,环保不达标,一律不予办理。

(4)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于环保不达标的粮食收购企业禁止其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无证从事经营活动、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粮食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5.督察发现,全市56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环保手续不完善、治污设施不健全、废水废气直排漏排、固废危废随意堆存等各类环境问题。

整改目标:严格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整改措施:

(1)“打违法、治源头”,强化执法、严格执法、铁腕执法,保持打击企业环境违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治污设施,落实治污措施。

(2)开展重点行业、重要区域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掀起“环境执法风暴”,集中查处一批违法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拘留一批违法人员。

(3)大力实施顶格处罚、按日计罚等行政处罚,开出高额经济罚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法、自觉守法的强大震慑。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督察发现,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虽然通过建设项目清改,完善了环保手续,但环保设施和环境管理并没有同步完善,却打着合法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

整改目标:清改项目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整改措施:

(1)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核查全市清改项目环保设施完善运行情况,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环境管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治,拒不整改的,依法关停取缔。

(2)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构筑环境违法高压线。

(3)积极帮扶治污企业寻求治污新技术、新工艺,引导支持治污企业开展新一轮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不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提升治污水平。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7.漯河市制鞋、橡胶、印刷、木材加工、砂石料搅拌、餐饮汽车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企业多、规模小,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比较突出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给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造成被动。

整改目标:加强相关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执法和治理问效,确保相关行业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加强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管执法,深化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全面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2)把好准入审批关,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严控规模小、污染大的相关行业企业审批。

(3)督导现有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绿色提标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助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8.漯河市“散乱污”企业问题严重,有的原本就没有按要求整治到位,有的整治过后因监管不力又大面积出现反弹。

整改目标:按照“两断三清”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严防“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

(1)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行动,严厉打击涉气、涉水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2)做好有奖举报。通过电话举报、微信举报或其他举报形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监管活动。

(3)强化日常督查。把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作为各级日常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巡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和整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采取交办、反馈、约谈等措施,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4)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报告监管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对工作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重反弹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责任领导,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9.督察组暗访发现30家整治不到位散乱污企业,多数既没有环保手续,又没有治理设施,偷排漏排情况严重;既不按要求停产整改,也不按要求取缔关闭,听任其造成环境污染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查其根源,供水供电等部门未严格按要求断水断电,工信、公安及基层乡镇政府等未按要求采取强制手段是主要原因。

整改目标:对整治不到位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依法取缔到位。

整改措施:

(1)开展联合执法。认真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行动,各单位相互配合,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2)部门联动管控。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电力、供水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整治不到位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手段,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取缔非法“自备井”、切断用电途径等,形成打击“散乱污”企业的联合高压态势。

(3)加强督查问责。发挥环境网格监管作用,建立常态化巡查、通报、约谈、问责机制,发现一处、关停一处、问责一起,确保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城建投公司、国网漯河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城建投公司、国网漯河供电公司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10.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滞后,党委、政府重视不够,人员保障不到位,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工作不协调。

整改目标:完善工作机制,配足工作人员,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检测工作规范有序有效。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工作运行考核机制,优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设置,完善站点配套设施,加强站点工作保障,科学制定检测程序,提升检测工作效率。加强货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制度落实,坚决杜绝不达排放标准车辆办理车辆登记、年检、年审业务。

(2)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大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或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依规处罚。

(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从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岗到位,脱离原工作岗位,专职从事机动车尾气检测,确保工作质效。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11.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对垃圾、秸杆、杂草焚烧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不严、履职不力,同时对群众引导教育不够,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长期存在。

整改目标:坚决防止秸秆焚烧现象,严厉查处随意、恶意露天焚烧问题,有效遏制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

(1)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强化联动,严格监管,建立有效机制,确保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明确乡镇领导包片、村干部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包路段的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确保禁烧履职尽责全覆盖、全过程、无死角。

(2)加强压力传导。把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扎实、高效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同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随意、恶意露天焚烧责任人,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3)强化应急管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发挥“蓝天卫士”技防作用,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4)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秸杆、杂草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同时,建立秸秆禁烧信息服务平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

责任领导: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漯河市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虽然已经明确,但在执行层面存在畸轻畸重、失之偏颇的问题。党政同责,实际操作中追究政府部门责任多,追究党委部门责任少,或者以政府责任代替党委责任;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一长三员”网格监管制度,实际操作中涉及环保的相关部门责任虚化,以追究环保部门的责任代替相关部门的责任。失职追责,追究基层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多,向上追究的少;轻描淡写、无关痛痒的追责多,伤筋动骨、振聋发聩的追责少,使追责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2018年全市因生态环境损害被问责118人,县级干部仅5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为零。

整改目标:实事求是查纠,较真碰硬问责。

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尤其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

(2)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将严管与厚爱体现在监督检查工作中。

(3)铁面执纪,及时受理、优先处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查严处,形成有力震慑,重点查处环保领域“保护伞”、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

(4)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严厉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还追究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为人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

责任领导:杨 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纪委监委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此次督察共交办漯河市生态环境问题263件,其中有不少环境问题相当突出,前期立案处罚的仅有22件,拘留1人,约谈0人,问责2人,后经督察组复核催办,才加大了整改、处罚及追责力度。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从重问责。

整改措施:

(1)台账管理推进。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重点督查计划,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

(2)部门联动问效。创新督查方式,开展清单督查、重点督查、跟踪督查、反复督查,现场督导点评、现场解决问题、现场责任追究,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后反弹。

(3)强化考核问责。把各责任单位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整改过程中推诿扯皮、包庇袒护以及整改进度迟缓、推进不力的,认真查实,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环境事件处置不力的有关单位,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责任领导:杨  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建涛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14.督察中,有些涉及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未采取约谈等必要的组织手段推动问题解决,致使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的权威打折扣,借势用力、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大突出环境问题的曝光、查处、追责问责力度,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

整改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2)加强组织处理。各级组织部门对因环境问题突出被问责的干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对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调离等组织处理。

(3)严格考核奖惩。在全市范围内对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突出被问责的干部进行通报,对区域或行业环境问题突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考核任用时“一票否决”,提高各级干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责任领导:杨  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吕  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各种原因多次被群众举报,此次督察组暗访虽然已经停产,但大量化工废泥废渣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厂区内随意倾倒堆存,存在环境风险。

整改目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相关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

(1)召陵区相关部门对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量化工废泥废渣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厂区内随意倾倒堆存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尽快建设符合“三防”规定要求的废泥废渣仓库,把现有露天堆放废泥废渣保管好。同时,对厂区内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打扫,加强日常环境管理。

(3)持续加强对漯河市兴茂钛业有限公司的监管检查,防止类似环境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召陵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6.漯河市聚财食品厂、漯河市郑师傅食品厂、漯河市铁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漯河市河南亿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不到位、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整改目标:漯河市聚财食品厂、漯河市郑师傅食品厂、漯河市铁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漯河市河南亿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到位,相关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依法立案调查。对漯河郑师傅食品厂油烟废气直排和批建不符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以3.5万元行政处罚;对漯河市铁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开炼机设备生产车间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机油桶露天堆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漯河市聚财食品厂、漯河市河南亿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环境违法行为,郾城区、召陵区环境部门也已依法立案调查。

(2)扎实整改落实。责令漯河市聚财食品厂、漯河市郑师傅食品厂、漯河市铁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漯河市河南亿博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3)加强日常监管。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漯河市聚财食品厂、漯河市郑师傅食品厂、漯河市铁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漯河市河南亿博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得复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责任领导: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钮 盾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刘少宏 西城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郾城区、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7.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汇民羽毛粉加工厂,虽然通过了建设项目清改现状环境影响评估,但却使用燃煤窑炉,且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厂区恶臭难闻,环境管理混乱。

整改目标: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整改措施:郾城区认真调查,责成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落实,按照煤改气升级要求对窑炉进行彻底改造,将化制机加料口封闭,杜绝燃煤复烧现象发生;对厂区进行封闭式改建,加装UV光氧催化及活性炭过滤装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气味进行过滤处理;购买除臭剂,对厂区库存堆积羽毛定期喷洒、抵制臭味;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提升污染管控和环境管理水平。目前,企业已按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郾城区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巡察力度,确保该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责任领导: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18.漯河市宏远汽修厂,喷漆生产期间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未同步运行。

整改目标: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确保生产、环保设施同步运行。

整改措施:

(1)省督察组进驻督察期间暗访交办后,源汇区立即进行调查,对该企业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给予2万元行政处罚。

(2)责令该企业在喷漆房内作业时,必须开启废气处置装置。

(3)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督导企业建立完善环保设备维修保养使用记录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应开尽开。

责任领导:王凯杰 源汇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源汇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19.漯河市嫦娥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无收尘除尘设施、喷漆房不按要求封闭。

整改目标: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整改措施:针对该企业生产车间无粉尘收集系统和除尘设施环境违法行为,郾城区依法立案,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该企业对相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生产车间已安装除尘设施,喷漆房已实现密闭作业。

责任领导: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0.舞阳县兴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进料口无收尘设施,物料未密闭储存,出入车辆冲洗设施不正常使用。

整改目标:露天堆放物料入原料库储存,进料口安装收尘设施,完善车辆冲洗自动装置。

整改措施:

(1)省督察组暗访发现问题交办后,舞阳县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对该公司部分物料未密闭储存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给予该公司1万元行政处罚。

(2)责令该公司物料入原料棚密闭储存,在进料口上方安装除尘设施,完善车辆冲洗自动装置,目前已整改到位。

(3)舞阳县依法加强企业监管,督导该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

责任领导:张书民 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舞阳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1.省道238郾城段两侧多家砂石厂在环境整治中,电源被切断,变压器被拆除,但个别企业私自偷安变压器夜间违规生产,经漯河有关部门多次督查和市委环保攻坚专项巡察督办仍屡教不改。

整改目标: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和恢复耕地标准逐家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郾城区组织国土、电力、环保、水利等部门及相关乡镇多次联合执法整治。目前,S238沿线10家砂石料厂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均不具备再生产能力。下一步,郾城区组织力量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和恢复耕地标准,督导各砂石料厂逐家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2.漯河市六顺瓜子厂违规使用散煤,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燃煤尾气直排,环境脏、乱、差。

整改目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

整改措施:

(1)该厂无环评手续,并且使用燃煤锅炉,源汇区干河陈乡已于2018年10月24日拆除了该厂的生产车间和生产锅炉,对该企业进行了彻底取缔。

(2)源汇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王凯杰 源汇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源汇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3.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红薯淀粉厂,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并违规使用小燃煤锅炉。

整改目标: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整改措施:郾城区组织人员认真调查,责成企业迅速整改,完善企业环评手续,将燃煤锅炉改为液化气锅炉,对外排水渠进行填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目前,企业环评手续已办结,燃煤锅炉已改为液化气锅炉,外排水渠已填埋,配套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用,回收废水净化后用于清洗红薯。下一步,郾城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依法生产、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4.督察发现,漯河市昌建公园壹号建设项目等14个点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道路硬化不到位,渣土露天堆存,土方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工地围挡不全,渣土车覆盖不严,运输车辆出入冲洗台不正常使用等突出扬尘污染问题。查其根源,主要在于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履责不到位,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重型货车等管控不力。

整改目标:提升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重型货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

(1)严格施工扬尘管控。不断完善全市扬尘污染源动态监管台账,逐一对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工整改。同时,定期对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彻底、“三员”制度执行不到位、网格化管理责任履行不力的县区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约谈、问责;对违规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直至记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2)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运输)审批流程,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严格日常巡查考评。加大对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持“四个一律”:无牌无证车辆一律暂扣、违规入市车辆一律上限处罚、冒黑烟车辆一律暂扣移交并强制检验、没有做到封闭运输、沿路遗撒的车辆和查处的“黑渣土车”一律列入黑名单,严格查处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渣土抛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施工源头管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禁止使用无牌无证车辆作业,同时,加强路面巡逻查控,违规违法上路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责任领导: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25.2016年以来漯河市扬尘类环境违法共立案处罚70件,罚款金额190万余元,处罚件数和罚款额度与漯河市存在的突出扬尘污染问题不成比例。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扬尘类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

整改措施: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扬尘污染处罚标准,使扬尘治理有法可依。

(2)加大扬尘污染案件处罚力度、强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3)加强对城市扬尘管理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执法严格、公平、公正。

责任领导: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26.漯河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项目,现场暗查时黄土裸露未覆盖,渣土运输不封闭,出入车辆不冲洗,降尘雾炮不开启,“六个百分之百”严重不落实。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要求。

整改措施:省督察暗访交办后,市、区扬尘办立即对漯河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建设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成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整改到位。目前,该项目已按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整改到位。下一步,市、区加大该项目施工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7.漯河市西城区241省道改造工地,道路洒水保湿不及时,出入车辆扬尘严重。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各项措施及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全天候开启喷淋设备,在土方作业施工时开启雾炮进行湿法作业。

整改措施:西城区针对S241道路扬尘问题,将241省道扬尘管控进行区分,高铁涵洞以西区域由阴阳赵镇政府负责洒水保湿;高铁涵洞以东区域由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负责清扫、洒水保湿;S241改造项目内部由该项目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冲洗,确保不带泥土上路,现已按照各项要求,整改落实完毕。下一步,西城区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导,确保道路施工“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刘少宏 西城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西城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28.督察发现,漯河市源汇区龙顺尾气检测站、召陵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郾城区龙城尾气检测站、临颖县107国道尾气检测站等多处汽车尾气监测站点,分别存在设施建设不完善,人员脱岗不在位,检测业务多漏项等突出问题,站点形同虚设,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目标:完善尾气检测站运行制度机制,确保尾气检测站点运行良好、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研究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导机构,加强协调指导,明确统一监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机动车污染防治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压实管理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从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岗到位,专职从事机动车尾气检测,配齐各项保障设施,确保尾气检测工作质效。

(3)明确责任分工。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处罚或劝返,交通运输部门对拒不整改的营运车辆吊销营运资格,生态环境部门对未按规定加装、更换尾气排放控制装置的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处罚。

(4)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牵头,对源汇区龙顺尾气检测站、召陵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郾城区龙城尾气检测站、临颖县107国道尾气检测站尾气检测站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凯杰 源汇区人民政府区长

         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29.督察发现,临颍县台陈镇龚庄村农田、临颍县329省道瓦店镇沟王村冷库附近、临颍县殡仪馆周边、临颍县固厢乡卫生院周边、郾城区李集镇郭庄等10余处垃圾、秸杆、杂草焚烧火点。临颍县台陈镇龚庄村农田边沟大量生产生活垃圾露天焚烧,远看遮天蔽日、浓烟滚滚。

整改目标:加强垃圾焚烧监管,加大经济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努力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有效遏制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

(1)深入调查处理。省督察组暗访交办后,临颍县瓦店镇党委对沟王村网格长尚纪安、网格员晁德民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台陈镇党委对龚庄村网格长翟拥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固厢乡党委对网格员谭占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临颍县相关部门按照禁烧有关规定执行经济处罚,台陈镇处罚15万,瓦店镇、固厢乡各处罚5万;郾城区组织李集镇立即调查巡防,对焚烧垃圾、秸秆、杂草问题及时制止,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2)做好人技协防。市、县、乡三级做好“蓝天卫士”监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理处置;完善乡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灭火装备,时刻待命;完善网格化管理,实行“巡防+盯守”模式,全面做好禁烧监管、监控工作。

(3)集中清理清运。开展集中清理清运,对道路两旁、地头沟渠、坟头荒坑等地的秸秆、杂草、树叶、垃圾等一切有机可燃物进行彻底清运。同时,充分发挥外包保洁公司作用,对新产生树叶、垃圾、杂草等有机可燃物一周清理一次,及时消除焚烧隐患。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郾城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0.对企业的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改代罚,更有的既不处罚也不督促整改,使企业失去了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敬畏。2016、2017、2018年,全市办理涉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分别为3、6、6起,涉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分别为0、2、0起,环境执法力度明显不够。

整改目标:铁腕执法处罚,保护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强化执法、铁腕执法年活动,组织开展大培训、大检查、大执法、大练兵活动。筹划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系列执法活动,集中力量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打击污染物监测设施数据造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让生态环境执法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全市公安机关依照“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的案件及时受理并在第一时间立案查处。

(3)严格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执法处罚手段,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构筑环境违法高压线。

责任领导:舒  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宋德启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1.临颍县比较普遍存在的乡村垃圾、秸杆、杂草焚烧,临颍县台陈镇袁邓庄等地小木材加工环境污染,郾城区、召陵区多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源汇区107国道等多个汽车尾气监测站点建设管理不规范等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没有采取综合措施推动问题系统整改。

整改目标: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综合施策,推进问题系统整改。

整改措施:

(1)临颍县进一步加大秸秆及杂草、树叶、垃圾禁烧宣传力度,严禁露天焚烧杂草、杂物,台陈镇袁邓庄等地小木材加工厂改进生产工艺,使用液化天然气做燃料。

(2)郾城区、召陵区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机制和动态清零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公安、城建、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组织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严禁“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3)源汇区分管领导带队,牵头统揽尾气监测站点工作,集中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力量,严格值班人员工作纪律,科学调配站内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轮班值守,确保汽车尾气检测站规范顺畅运行。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新伟 郾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凯杰 源汇区人民政府区长

         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2.督察组暗访发现并移交查处的漯河市六顺瓜子厂等众多散乱污企业,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建筑施工工地防护措施缺项,临颍县台陈镇政府附近等众多垃圾焚烧火点,源汇区所在107国道等多处国省道汽车尾气检测站点人员脱岗不在位等环境问题,前期多未按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和必要的责任追究。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依法依纪严厉问责。

整改措施:

(1)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力度。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强化打击震慑。漯河市六顺瓜子厂无环评手续,并且使用燃煤锅炉,源汇区干河陈乡于2018年10月24日拆除了该厂生产车间和生产锅炉,进行了彻底取缔。

(2)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建立监控平台,市、县区扬尘办、污染防治攻坚办不间断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或屡督不改的施工工地严格实施顶格处罚,并对所在工地“一长三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必要责任追究。

(3)加大国省道汽车尾气检测站点工作力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定期召开汽车尾气检测站点涉及相关部门联席会,明确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所有抽调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专职从事汽车尾气检测站点工作,对所有岗位职责、交接班、部门衔接等作出详细规定,对私自空岗行为严厉查处,按照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二、水污染隐患依然存在整改任务(9项)

33.漯河市由于天然径流、产业结构特别是污水治理工程投入不足等主客观原因,现有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困难。黑河、唐江河、三里河雨雪天断面多有超标,完成2020年省定6个试点市地表水断面考核指标压力山大。

整改目标:加大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省定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

(1)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市区污水处理能力由2016年28.5万吨/日,至2018年底增加至42.5万吨/日,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规划2019年启动建设3座污水处理厂共10万吨/日,预计到2020年上半年,市城区总污水处理能力将提升至55.5万吨/日。

(2)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加大控源截污、河流清淤疏浚工作进度和力度,持续抓好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三年提升方案实施;临颍县、舞阳县同步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河流综合整治和生态补水工作推进,舞阳县2017年启动城区雨污分流建设,2018年启动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三里河综合整治、干江河生态补水措施、现有两座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建设等。

(3)市、县(区)联动、各单位联合,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程建设,并坚持长效攻坚态势,确保完成省定2020年国控河流全部达到Ⅲ类、省控河流全部达到Ⅳ类水质的目标要求。

责任领导: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34.漯河市以双汇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产业发达,相应的一些小散乱食品企业多,规模层次低,环境管理难,多有生产废水偷排漏排超排。

整改目标:持续做大做强双汇食品产业,严格规范、严格监管全市食品加工产业生产发展。

整改措施:

(1)完善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漯河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漯发〔2019〕4号),围绕健全链条、丰富品种、提升品质、完善功能、扬长补短,助力食品企业合理发展;出台《漯河市食品产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方案》,加快食品产业、三次产业融合,鼓励大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整合和兼并重组。

(2)实施千百亿级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小升规工程,制订《漯河市中国食品名城建设2019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企业培育目标、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和各项考核指标,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小微企业壮大规模,积极晋升为规上企业。

(3)加强食品产业企业监管检查,坚持违法行为查处与提标改造帮扶并重,督导全市各层次、各规模食品企业完善治污设施,落实治污措施,依法依规生产。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5.围绕肉食品加工形成的农村畜禽养殖,特别是规模以下小养殖企业占比高,规模效益差,设施跟不上,环境管理难,未经处理废水直排问题突出,给城镇污水处理及河流断面达标造成压力。

整改目标:积极引导小散养殖场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第三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场建设力度,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整改措施:

(1)强化养殖场户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制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力度,引导养殖场户实施“三进三退”战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提高养殖场户主体责任意识,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

(2)推进绿色畜牧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大型规模养殖企业按照“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产清洁、产出高效、资源循环、绿化美化”要求,发展一批花园式、园林式、景观式美丽生态牧场。

(3)聚力攻坚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鼓励引导县区利用生猪调出大县等资金,对小散户粪污设施改造进行补贴,提升小散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水平。加快第三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场建设力度,实现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解决中小规模及以下养殖场户粪污治理难题。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分管畜牧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畜牧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6.2011至2017年省市实施的农村污水连片治理项目,投入5000万元以上,先后建成了31座污水处理站,督察期间由于管网不配套、费用无保障、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长期“晒太阳”。

整改目标:结合各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营情况,不产生新的资金浪费、不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不荒废现有的实用价值。

整改措施:

(1)厘清建设运营现状。31座污水处理站中,临颍县王岗镇和繁城镇2座污水污水设施是2017年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建成运营,其它29个为2011-2015年市里利用中央资金建设农村污水连片整治项目,大多为新建农村社区配套污水站,后因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政策发生调整,部分社区未建设即被叫停,加上机制未理顺、设计不合理、运行费用短缺、专业人才欠缺等先天突出问题,原来计划配套社区的污水站无法收水或无法建设。

(2)落实省定工作要求。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再次督促切实做好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工作的函》(豫环函〔2018〕158号),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认真核查29个利用中央资金农村污水连片整治项目及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基本情况,核实农村污水处理站实际运行状况。

(3)按照不产生新的资金浪费、不造成固定资产流失、不荒废现有的实用价值的指导原则,根据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拟定的意见,拟废弃(含拆除)13个、暂时闲置8个,试运营4个、维修投入使用6个,加大各项工作督导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发挥功能作用。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37.涉水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滞后,遇强降雨平时积存在田间地头沟叉的养殖等生产废水、未收集处理生活污水顺流进入河道。

整改目标:农村养殖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利用。

整改措施:

(1)整合涉农基础投入资金,优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基础环保设施建设步伐,加速解决农村散养户养殖废水问题,逐步解决农村污废水收集处理。

(2)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养殖场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力度,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综合利用。

(3)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提升农村河流综合整治水平。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水利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38.漯河市彬利振润滑油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废水直排,并悍然撕毁政府部门的查封封条违法生产。

整改目标:依法立案处罚并予以取缔。

整改措施:省督察组暗访交办后,经济技术开发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对企业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以1.5912万元行政处罚,对企业擅自撕毁政府部门查封封条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罚款,对该企业进行取缔。

责任领导:赵焕林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39.召陵区召陵镇归村和姬石镇桂树王村多家畜禽养殖场,粪便废水无任何治理设施,大量废水直排田间地头,平时积存下渗,雨天顺流入河。

整改目标: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整改措施:

(1)对召陵镇归村和姬石镇桂树王村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村内畜禽养殖现状,逐场逐户分析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列出环境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向导,该关的关、该拆的拆、该治的治,全面实施综合治理。

(2)根据养殖场(户)饲养种类和规模大小,按照“两分离三配套”要求,落实生态化治理方案,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粪便经堆积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利用、污水集中收集后处理利用或工业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责任单位:召陵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40.漯河市区特别是老城区雨污分离不到位,主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推进迟缓,规划200多公里雨污分流管网,2018年仅完成不足50公里。

整改目标:加大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力度,争取利用3—5年时间逐步改造完毕。

整改措施:

(1)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力度。按照分区分片原则,对市区排水管网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将雨污分流改造纳入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内容,2019年实施双龙区域雨污分流工程11项,总投资1.5亿元,新建管道总长29公里,2019年实施的195个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全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同时,新建改造道路排水系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标准,2019年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的新建道路43条,计划完成雨水管网建设73公里,污水管网建设39.14公里。

(2)实施雨污分流连接试点。启动实施雨污分流连接工程试点建设,2019年,对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市电视台、漯河医专等双龙区域部分单位进行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实现单位、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与主、次干道雨污水管网相连接;通过修建景观明渠、龙江路箱涵直排塔河等形式,对黄河路、金山路雨污分流工程进行连接,完善京广铁路以东、沙河以北区域雨污水管网。

(3)加快雨污分流工程进度。建立工程督导机制,督促雨污分流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制定切实可行施工措施,及时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施工单位内外部协调,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管控前提下,保证雨污分流工程顺利推进和按时完工。同时,提前着手、科学谋划2020年雨污分流建设方案,确保雨污分流工程有序衔接、快速推进。

责任领导:王  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1.舞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黑河西支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重点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目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工程作用。

整改措施:

(1)舞阳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一把手任副组长的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工程推进遇到的各项问题;加紧土建工程施工,制定工作推进台账,倒排工期,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加大推进力度,多上施工人员、机械,每天上报工程进展,确保土建工程顺利推进;同步进行设备采购,与土建工程交叉施工、流水作业,加快工程进度,确保2019年6月30日前通水运行。

(2)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工,下一步,召陵区尽快进行设备安装及一、二期工程对接,制定工作推进台账,确保2019年6月30日前通水运行。

(3)经济技术开发区把黑河综合治理项目纳入百城提质建设工作,周例会通报项目进展、研究项目下步建设。目前,项目绿化苗木已经开始补栽,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施工招标已启动,确保2019年9月底完成黑河西支综合治理。

责任领导:张书民 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曹江涛 召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焕林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舞阳县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舞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漯河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于2019年6月底前通水运行;黑河西支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三、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整改任务(7项)

42.截至2018年11月30日,漯河市PM10浓度值97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年度目标值3微克;PM2.5浓度值55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年度目标值4微克,为冬季重污染天气预留反弹空间有限。特别是优良天数仅完成190天,距离年度目标值220天还差30天,已难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定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强烈盼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安排,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要求在漯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完善制度措施。全面推进《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聚力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治理、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建设、生态扩容提速、监测能力提升、重污染天气管控等10个标志性战役,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修订完善《漯河市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管控方案》,持续抓好“六控”、“一应对”、重点区域“一点一策”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攻坚战主任办公会议和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令制度落实,以日保周、以周保季、以季保年,保持定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还漯河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3)严格考核问责。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月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办法,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责任任务清单下达,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漯各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3.漯河市按采暖季140万人取暖需求,人均0.1吨标准,洁净型煤需求量是14万吨,2017年采暖季只销售了5.7万吨,散煤市场占比高,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跟不上,能源结构失衡。

整改目标:加强散煤生产使用管控,提高洁净型煤市场占比,改善燃煤能源结构。

整改措施:

(1)迅速整改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全市工信系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督导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对每批次洁净型煤进行检测,确保洁净型煤符合国家标准。

(2)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建设标准,优化配送网点布局,全面提升洁净型煤生产供应能力。加强洁净型煤产品包装,标注商标、质量标准、生产厂家等内容,提升洁净型煤产品标准质量。

(3)强化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散煤生产、加工、销售点取缔组,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劣质燃煤行为;成立燃煤设施监管组,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排查取缔力度,定期复查已取缔散煤加工销售点,定期对前期已排查取缔的散煤生产、加工、销售点进行复查,同时以村为单位对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排查,做到“剩余散煤处置到位,加工设备清除到位,营业执照注销、吊销到位”。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板报等传统媒体,微信、公交车电子屏幕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洁净型煤宣传推广工作。

责任领导:左乐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耀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4.2016年以来漯河市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超过15%的速度增长,截至督察时,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4万辆,公共交通发展不足;贯穿南北的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干线横穿全境,特别是国道107长途货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突出,交通结构不利。

整改目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国省道污染治理。

整改措施:

(1)大力推广公共交通。2016年以来,市公交集团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累计购置560台新能源公交车,在城区公交车占比中达到70%,新能源推广比例超额达标。

(2)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国省道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掉落、抛洒、飘散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扬尘污染。

(3)加强重型货车查处。充分发挥国省道重型货车尾气检测卡点功能作用,交通运输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领导:高继周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德启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舒  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5.漯河城区四周聚集淞江、沙澧、东城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大产业集聚区,区域污染排放集中。

整改目标: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监管,提升治污能力,降低污染排放。

整改措施:

(1)大力实施“三大改造”。积极推进四大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和绿色化改造,建立项目库,出台支持三大改造政策。同时,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为重点的战略新兴产业,减少四大产业集聚区污染排放。

(2)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四大产业集聚区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提高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率;加快建设集中供热热源点和管网设施,争取实现供热全覆盖;加快绿化美化和水系建设,提高生态修复和治理能力;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3)加强企业污染排放监管。集中力量,扎实做好四大产业集聚区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确保集聚区企业有效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荣之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左乐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舒  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6.漯河市2017年集中供热工作未完成省定考核目标,2018年虽经努力但入户率仍然不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仅达到50%左右,多次被全省通报批评,集中供热推进迟缓。

整改目标:强力推进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完成省定、市定考核目标,提升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减少冬季供热取暖造成的空气污染。

整改措施:

(1)加快集中供热工程进度。建立日报制度,各集中供热施工工地将每日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以日报形式及时上报,遇到的问题当日汇报、当日解决,确保集中供热工程有力推进、加快完工。

(2)加大集中供热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集中供热的意义、目标、原则和政策,取得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集中供热改造工作,推动集中供热工程顺利实施。

责任领导:王 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7.漯河市辖107国道、南环路过境重型柴油货车多,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跟不上,机动车尾气抽检率低,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大货车违规入市成为顽疾。

整改目标:坚决整治机动车污染乱象,大幅降低机动车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

(1)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警动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强道路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拖拉机、大货车以及“冒黑烟”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违禁入市交通违法行为,对闯禁行车辆依法严格处罚,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记分的坚决记分,该扣车的坚决扣车。对禁行区域缺失的禁限行标识标牌迅速补齐增设,将全市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纳入禁行区域道路卡口监控及缉查布控系统,依托智能卡口和电子监控设备,进行监控系统抓拍及人工现场拦截,对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违规进入市区的大货车、农用车进行固定证据,比对录入、即时告知。

(2)明确重型货车禁行范围。确定石武高铁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龙江路以南,宁洛高速以北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营工业园为重型货车禁行区域,利用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将“关于对高排放柴油车辆实施禁行措施的通告”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持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利用“双微”平台,坚持每天对违禁入市大货车、农用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进行集中曝光。

(3)加大绕行卡点督导力度。抽调专人专车,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沉入基层一线,切实加强大货车绕行卡点督导力度,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按照“工作不落实不放过、执行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要求,强力督导、狠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不过夜、当天必清零”,有力有效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4)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抽检。充分发挥107国道、南环路已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施功能作用,配强配足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加大机动车尾气检测抽检力度,对超标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责任领导:宋德启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舒  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8.重型车辆绕城通道绕城路线实施方案编制慢,全市规划了12个卡点,截至督察时,只完成3个卡点,部分标识牌、工作房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大货车绕行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加快卡点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整改措施: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交通运输部门督导,加快大车绕行卡点建设,完善标识牌、工作房等配套设施,为卡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2)大车绕行卡点建成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卡点运行正常、发挥作用。

责任领导: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四、中央环保督察部分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任务(6项)

49.督察发现,漯河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完全按要求和标准整改到位。有的整改进度缓慢,逾期难以完成整改任务;有的整改标准低,存在污染反弹的隐患;有的存在深层次问题,需要行业系统治理,全面提高区域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目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全面、高质量、按时限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漯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其他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2)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全方位、高质量整改落实,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3)创新督察方式。采取日常督查、重点督查、随机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县区各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责任领导:蒿慧杰 市委书记

         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漯各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50.漯河市垃圾填埋场,前期有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未经处理垃圾渗滤液外排问题,后期又有2018年8月份省突击执法检查发现,企业雨污分流不到位及长期试运行未完成验收等综合性问题,但截至此次督察仍未按要求查处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高规格、全方位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标升级场内设施,全方位提升管理质量水平。

整改措施:

(1)雨污分流不到位整改。主要包括垃圾堆体和调节池雨污分流两部分,垃圾堆体雨污分流方面,对于一、二期垃圾堆体雨污分流,委托设计院对垃圾堆体雨污分流进行封场覆盖设计、核算工程量,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目前,招标公告已发布,预计6月底完工。对于正在作业的三期垃圾堆体雨污分流,采取边作业边覆膜的临时措施,待四期填埋区2019年6月份启用后,再对三期填埋区进行全面封场覆盖,预计2019年10月底前完工。调节池雨污分流方面,2018年12月,已完成垃圾填埋场内2座调节池容量共约20000立方米的调节池覆膜工程。

(2)碾压覆土不到位整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每日进场垃圾采取黄土或临时篷布覆盖,用推土机多次进行碾压、及时覆盖,确保垃圾堆体密度符合要求;再购置一台压实机和一批钢板(约需300万元),所需资金已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到位立即采购投用。

(3)长期试运行未完成环保验收整改。通过公开招标,已选定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环评报告,目前初稿已完成,报相关部门批复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环保验收。

责任领导:张  炜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51.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举报临颍县正邦养殖场污染问题,按原定方案应于11月底前停业关闭,但工作推进慢,养殖场蛋鸡数量没有按规定同步减量淘汰。

整改目标:同时满足养殖企业生存需求与周边群众生态需求,对养殖场进行关闭改造。

整改措施:按照蛋鸡养殖周期分批次淘汰处理,截至2018年10月,分批淘汰3000余只,为确保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如期整改到位,临颍县繁城镇政府与正邦养殖场沟通,采取按照养殖场蛋鸡数量依法依规给予补偿的方式,加大剩余蛋鸡处理淘汰力度,2018年11月22日,养殖场蛋鸡全部处理淘汰,养殖场自行关闭。正邦养殖场对养鸡设施进行处理,对鸡舍进行改造,计划改造为多肉绿色植物种植厂,发展绿色种植。下一步,临颍县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杜绝污染扰民。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52.群众举报临颍县台陈镇张陈村豆腐加工群环境污染问题,反映的豆腐加工散煤燃烧问题已通过燃煤灶台改液化气初步解决,反映的豆腐加工污水直排污染问题,由于论证不充分、资金落实难、群众意见大等复杂原因,截至督察时仍处于方案制定阶段,没有实质性进展,很难按期完成任务;同时,农村小微企业燃烧散煤管控困难,废水处理涉家家户户配套建设管网和运行资金征收,后续管理难度大,污染反弹风险高。

整改目标:彻底解决张陈村豆腐废水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临颍县台陈镇张陈村坑塘和浆水沟水体垃圾、漂浮物已整治完毕,现有56家豆腐作坊已完成液化气代替散煤改造,村内2个污水坑塘水已抽完,村内污水收集管网、加工户院内蓄水池、各农户支管网已建成投用,豆腐加工废水、生活污水由村内管网排放到村外氧化塘处置后浇灌林地、农田使用。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53.群众举报临颖县王孟镇宋庄村炕房散煤燃烧问题,虽然因为督察时不是炕烟季而没有使用,但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整改目标:不再使用王孟宋庄村燃煤炕房,彻底解决燃煤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大气污染,临颍县对该处的燃煤烟炕不再进行使用,改为仓库等其它用途。

责任领导:赵 丹 临颍县人民政府县长

责任单位:临颍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整改到位,持续监管

5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门指出的漯河澧河饮用水源地与沙澧河风景区部分重叠问题,虽然已制定取水口上移等整改方案并初步实施,但工程施工期长,资金需求量大,距完成整改还有差距。

整改目标:取水口上移工程2019年7月底前完工,2019年12月底前联网试水,2020年年底前完成新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标准化建设。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门指出的漯河澧河饮用水源地与沙澧河风景区部分重叠问题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位推进,市政府重点工程周例会每周听取取水口上移工程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相关矛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如期完工。

(2)加快工程进度。市城建投公司成立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强力推进项目实施。针对项目各个阶段、环节,项目小组反复调研、论证,拟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相关人员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建立项目月台账、周台账,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大督导督促力度,确保项目扎实推进、如期完成工程任务。

(3)提前筹划展开保护区重新划定申报及标准化建设工作。取水口上移工程完工后,迅即展开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划定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新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标准化建设。

责任领导: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沙澧河建管委。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五、意见和建议整改任务(9项)

55.漯河市各级党委政府、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视的,但同时由于主客观原因,也不同程度、不同层面地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党委政府等领导层面还存在着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糊涂认识,企业层面还存在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丝毫不顾社会责任的问题,群众层面还存在着对环境保护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及不良生产生活习惯的问题。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类企业、广大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认识更加坚定,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群众参与的共治氛围更加浓厚。

整改措施:

(1)修改完善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对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众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宣传,引导企业、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进落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3)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考核,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市各县区各单位盯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不放松,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锲而不舍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责任领导:蒿慧杰 市委书记

         刘尚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责任单位: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漯各单位,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6.持续加大污水处理工程投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现有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和实现未来省定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目标:确保现有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实现未来省定考核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

(1)加快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马沟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建工程推进力度。

(2)尽快完成沙北污水处理厂、沙南污水处理厂、马沟污水处理厂、首创格威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3)巩固治水成效,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排水管网现状排查工作。

责任领导: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城市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57.系统抓好畜禽养殖特别是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远结合,综合施治,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加强引导,全面提高行业环境管理水平。

整改目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力争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建设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整改措施:

(1)调整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根据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科学规划畜牧产业布局,重点引导生猪产业向适养区转移,从养殖密集区向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较大的区域转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落实美丽牧场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按照“养殖设施化、畜禽良种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体系,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

(3)构建废弃物资源利用机制。鼓励引导第三方治理企业在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中心,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建立粪污处理付费机制,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畜牧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58.强力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涉食品、建材、家具等多个行业散乱污企业,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对于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关闭。

整改目标:按照“两断三清”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严防“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

(1)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气、涉水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取缔清零行动。

(2)做好有奖举报。通过电话举报、微信举报或其他举报形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监管。

(3)强化日常督查。把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作为日常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巡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和整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采取交办、反馈、约谈等措施,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4)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报告监管区域内“散乱污”企业,对工作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出现严重反弹的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责任领导,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  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59.综合抓好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散煤燃烧、垃圾焚烧、夏秋收播季农作物扬尘等面源污染管控,科学研究,综合施策,规范管理,务求实效。

整改目标:科学管控大气面源污染,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攻坚办主任办公会和管控令制度,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措施,持续抓好“六控”“一应对”、重点区域“一点一策”综合整治。

(2)加强汽车尾气管控,严查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拖拉机、大货车以及“冒黑烟”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违禁入市交通违法行为,对闯禁行车辆依法严格处罚;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勤点,加强对中重型货车、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现场查处、劝返、纠正等,切实形成管控合力;落实管控令制度,加强市区内重要时段、重要路段交通疏导,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适时启动车辆限行管制,切实降低汽车尾气污染。

(3)抓好餐饮油烟治理“三个到位”(安装到位、使用到位、管理到位)要求,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要求新办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在燃料方面选择污染较小的酒精、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从源头上降低餐饮油烟污染,提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水平。

(4)落实“一三二”散煤管控制度(一加强:加强宣传教育,二管住:管住用煤单位、管住督查人员,三做好:做好市场监管检查、做好运输卡点盘查、做好问题认定核查),提升散煤燃烧管控水平,持续做好散煤生产、加工、销售点取缔,持续加强煤炭产销环节监管。

(5)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草落叶。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等管控机制,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夯实压实禁烧责任,启动实施春季禁烧“百日行动”,持续加压驱动,切实做好全年常态化禁烧监管。

(6)严控夏秋收播季农作物扬尘污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机械收获降尘技术引进,降低农作物机收期间扬尘污染,增强群众、机械操作人员的扬尘管控意识。

责任领导:高喜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军信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徐汇川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中,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0.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

整改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按时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查处情况。漯河日报、漯河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广播中心及县级电视台每天公开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

(2)开辟专题专栏。漯河日报在头版醒目位置,漯河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广播中心在《漯河新闻联播》节目设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专栏,按有关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整改情况;县级电视台参照漯河广播电视台设置同名专栏,并在黄金时段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

(3)形成舆论强势。市内各报、台、网、微、端高密度、高频次推出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各类宣传报道,相关报道整合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专栏,让报道成块、成体系、成规模,持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周新鹤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区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1.切实抓好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对违法企业严管重罚、严厉打击,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工业企业污染减排落实。

整改目标: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确保工业企业污染减排落实。

整改措施:

(1)着力减少结构污染。持续打击“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推进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大力淘汰低效过剩产能,推动重点行业布局调整,切实减少结构性污染。

(2)持续强化应急管控。紧盯秋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建立清单准确、措施可行、预报及时、应对有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体系,实施差异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降低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坚持铁腕执法,坚持顶格处罚,向环境污染“亮剑”,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提升企业依法治污、自主治污水平,确保企业污染减排。

责任领导:舒 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2.全面抓好建筑施工等各类扬尘管控,住建、交通、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综合发力,确保扬尘污染减排落实。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联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整改措施:

(1)实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例会制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扬尘治理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各市直责任单位、各县区扬尘办召开推进会,建立联审联批制度,通报督导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形成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同共管的长效机制。

(2)实行定期联合专项督导制度。市扬尘办联合扬尘污染治理相关责任单位,对各县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查验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业务指导的方式,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联合督导检查。

(3)开展联合执法督导。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等扬尘治理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督导执法队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中出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启动执法协作反应机制,提高执法合力和威慑力。

责任领导:王  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继周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炜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德启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63.督察组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按程序移交漯河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漯河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问责。

整改措施:

(1)市委书记蒿慧杰第一时间批示要求“请市纪委抓紧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精准问责。处理意见报市委研究。”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快速反应、深入研判,按照移交问题线索涉及的不同职能部门,快速成立2个核查组,根据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有关职能部门任务分工,以2018年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时间为核心,倒查相关部门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厘清责任关系、找准问责对象、精准查纠问责。

(2)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处理意见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依托市纪委监委与市广播电台开办的《铁面问责 直面整改》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及《漯河日报》等媒体平台公开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杨 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漯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he.yuduxx.com/jinri/796380.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莅漯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