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2 09:41 我要投稿
各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及驻漯各单位:
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提高我市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06〕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未获得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称号的单位和住宅小区,按照《漯河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办法》要求,进行自查,达到标准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本辖区内的申报单位、住宅小区,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验,并做好指导工作,对初验达标或通过整改达标的,推荐上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自查,达到标准的,可直接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漯河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申报表。请在漯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lhcg.gov.cn/)下载。
2.申报单位绿化建设汇报材料(包括单位概况、基础设施建设及单位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单位庭院或住宅小区绿化平面设计图及景观效果照片数张。
4.申报单位组织领导、规章制度、绿化费用、义务植树、门前“五包”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需一式二份。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纸制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科(漯河市城市管理局1005室,联系电话:0395—3105986)。
附件:1.漯河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标准
2.漯河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申报表
附件.doc
2019年4月18日
《漯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通知》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he.yuduxx.com/jinri/79331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