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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定10件民生实事及责任分工

[摘要]一、实施“畅通出行”工程,持续加强市政设施建设 1.加快建设中山路上跨立交桥、牡丹江路沙河桥,建成解放路沙河桥、太白山路沙河桥、澧河桥,加固整修人民路澧河桥。 牵头责任单位: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建投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

  一、实施“畅通出行”工程,持续加强市政设施建设

  1.加快建设中山路上跨立交桥、牡丹江路沙河桥,建成解放路沙河桥、太白山路沙河桥、澧河桥,加固整修人民路澧河桥。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建投公司,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

  2.建成沙澧河风景区下穿京广铁路两侧通道,改造提升黄河东路(中山路—庐山路)、人民西路(澧河桥西—嵩山路)、衡山路(人民路—漓江路),对舟山路(海河路—辽河路)、牡丹江路(嵩山西支路—祁山路)等道路人行道进行整修。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建投公司、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配合实施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沙澧河建管委,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

  3.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实现换证补证、驾考预约、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4.对南环路(白云山路—中山路)、金山路(淞江路—黄河路)等23条道路路灯进行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5.新改建农村公路260公里,改造危桥10座。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6.开放市图书馆、市群艺A馆、市博物馆和市城市展示馆。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

  配合实施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城区管委会

  7.升级建设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广场、老年人健身示范园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示范点100个,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体育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8.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拥有“六有”(即:有场地、有灯光、有音响、有器材、有队伍、有活动)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9.提升幸福漯河健康舞等群众文化品牌,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全年演出不低于400场次;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0.推进沙澧文化旅游建设,对大槐树等重要节点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旅游公厕5座,改建旅游公厕15座。

  牵头责任单位:市沙澧河建管委、市旅游局

  配合实施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生态惠民”工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11.市区新建成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沙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城建投公司

  13.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突出做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油品质量提升、扬尘综合治理、秸秆禁烧、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遏制雾霾天气高发态势。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漯河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漯河分公司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4.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城市清洁河流行动计划,确保7条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牵头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城建投公司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5.对市人民公园绿化工程实施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16.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加大抽验力度;继续开展以小餐饮为主的“七小”行业整治,确保整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四、实施“强基工程”,加快便民基础设施建设

  17.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利用两年时间,按照“办公面积达标、服务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善”的标准要求,对不达标和无办公场所的37个城市社区进行建设改造,2016年建设改造26个。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配合实施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18.新建和改造垃圾中转站10座,建设及购置移动公厕10座,补建150个市政消防栓。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配合实施单位:市城建投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五、实施“支农惠农”工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9.开展精准扶贫,完成4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实现全市3.4万人稳定脱贫。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配合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积极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全年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21.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争全市4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2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农办

  配合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22.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争取农机补贴资金2000万元以上,完成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000台套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机管理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六、实施“健康漯河”工程,全面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3.市二院、市六院综合病房楼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4.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中医院病房楼建成投用;源汇区、召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建成投用;加快推进临颍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项目、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实施0-6岁抢救性康复项目。对100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有效改善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牵头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26.实施城镇5000名困难女性“两癌”免费检查,其中宫颈癌检查1500人,乳腺癌检查3500人。

  牵头责任单位:市妇联

  配合实施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七、实施“安居惠民”工程,继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27.积极推进城市“两改”。完成房屋征拆面积11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6000套,回迁安置10000户;开工建设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28.积极开展“公转商”业务,筹集资金10亿元以上支持职工购建住房。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配合实施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行漯河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八、实施“教育助学”工程,持续加大城乡教育投入

  29.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切实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确保不让家庭困难学生失学。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0.漯河五高南校区设置初中部,市实验中学和市八中合并,将西城区新建小学划归市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3所学校开始招生。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西城区管委会

  31.建成源汇区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新建郾城区西南街小学、召陵区许慎中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等4所中小学。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源汇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加快推进漯河技师学院新校区、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扩建、市第一中专搬迁等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33.加快建设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实施单位:西城区管委会

  九、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

  34.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5.对有创业意愿的群众开展创业培训,全市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亿元,扶持5000人创业,带动15000人就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6.实施帮扶就业工程。投入资金100万元,扶持大学生、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创业;建立市总工会创业孵化基地,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

  牵头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十、实施“保障惠民”工程,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37.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8.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发放、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政策。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39.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实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

  40.加快推进市养老产业综合服务园和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养护楼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实施单位:郾城区人民政府

  41.开展环卫工“爱心早餐”活动,为城区1500名环卫工免费提供早餐。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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