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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阳光三权”(下)

[摘要]建机制,抓落实,见实效……连日来,记者在郾城区采访,感受最多的是基层村(居)通过实施“阳光三权”,发生的可喜变化。 8月4日,李集镇老集村按照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确定本村2015年度危房改造对象。有了“阳光三权”体系的规范,...

  建机制,抓落实,见实效……连日来,记者在郾城区采访,感受最多的是基层村(居)通过实施“阳光三权”,发生的可喜变化。

  8月4日,李集镇老集村按照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确定本村2015年度危房改造对象。有了“阳光三权”体系的规范,村里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真正参与进来,村监委会成员全程监督,整个会议公开透明、有条不紊、气氛活跃。

  最终,经过村民代表表决,“2015年李集镇老集村危房改造名单”被贴在了“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公示栏里,向全村群众公布。

  “你看,现在村里都是按程序办事,村里大事小事,群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阳光三权’就是好,以前总觉得村干部很多事捂着盖着,现在公开透明,大家心里亮堂多了。”村民刘卿高兴地说。

  看到村民一脸喜悦,村党支部书记李要亭深有感触地说:“村里重大事项交给村民‘拍板’,公示栏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村里的大事小事‘亮亮堂堂’地展示了出来,少了猜疑,我们干工作也可以轻装上阵了。”监督权力运行,防止用权“任性”,促进农村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李集镇老集村只是实施“阳光三权”的一个点。

  透过这个点,郾城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一一呈现在公众面前。  

  建立运行机制深入抓好落实

  “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很多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惠农资金非常多,但有些村干部在执行过程中,把一些惠民资金、惠民项目变成了唐僧肉,损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已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诱因。”郾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少宏说。

  基于此,今年以来,郾城区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省委提出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的要求,从源头入手,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区184个村(居)推行“阳光三权”体系建设,从权力清单、权力行使、权力公开,到发现问题、责任追究;从领导分工、平台搭建、示范带动,到村级落实、督导检查,均建立了完整的运行机制,真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各镇(街道)、村(居)党组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体系。督导组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阳光三权”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营造宣传氛围。召开镇(街道)、村(居)干部千人“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对全区村(居)“三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三天专题培训,各镇(街道)、村(居)召开动员培训会。在漯河电视台举办“阳光三权”知识竞赛,并通过宣传长廊、戏曲小品、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大剂量、全方位宣传,进一步炒热干群思想,使“阳光三权”入脑入心,家喻户晓。

  抓好示范带动。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督导组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先后召开了两次试点观摩推进会,对“三委”班子强、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提升标准、树立典型,营造“向典型看齐、再树新标杆”的良好工作氛围。

  聘请纪检联络员。在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的同时,在全区184个村(居)聘用了184个村级纪检联络员,发放聘书,赋予权力。村纪检联络员既是监督员,又是信息员、宣传员,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到镇纪委、区纪委举报。

  严格责任追究。出台了《漯河市郾城区村(居)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详细界定了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44项责任追究的行为。此外,还细化了责任追究标准,把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与评优评先、干部补贴挂钩,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

  今年以来,已对18名违反廉洁履职规定的村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

  发挥村监委会作用。督促村监委会成员围绕人、财、事三方面内容,着重监督重大村务决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通过每月组织召开村监委会主任例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村干部用钱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建立“阳光郾城网”。筹资80万元建立“阳光郾城网”,重点对惠农政策、村级财务收支、

  村务活动情况、涉农资金使用、便民办事程序和“两委”任期目标等事项在互联网上详细公开;即使是在外打工的村民,也可通过手机上网、互联网随时参与村里的民主管理。   

  工作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阳光三权”体系建设推行以来,规范了村级干部权力运行,促进了基层科学民主决策,消除和化解了基层矛盾,推动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落实。

  龙城镇十五里店村解决了搁置多年的废旧影剧院改造问题,一个汇集村民智慧的乡村改造项目,公开透明地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李集镇吕庄村对5个闲置20多年的荒坑进行竞拍,村民们都喜笑颜开:“荒坑包出去,既美化环境、净化水质,村里又能有一笔收入,俺们举双手赞成!”李集镇党委书记刘永红说:“全镇各村修路、村室改造、修建文化广场等事项,都严格按照‘阳光三权’体系建设运作,群众的事让群众议、群众说、群众管、群众决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质的飞跃。”截至目前,全区184个村(居)已全部推行“阳光三权”工作运行机制,共解决“一事一议”、征地拆迁、低保申报、发展党员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1100多项,其中核增城乡低保1352人,落实自然灾害补助    3200户140余万元,发放粮食直补资金2200万元、农机补贴资金38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00户157万元,审议“一事一议”项目32个618万元,累计代管村组集体资金3.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32份,村务、财务公开面达100%。今年上半年,该区赴省上访批次与人数同比下降67%和61%。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8日,《河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郾城区“阳光三权”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这一做法。“阳光三权”体系建设也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市领导马正跃、曹存正、王惠、吕岩等先后到郾城区调研“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尹晋华书记作出了重要批    示。

  谈及下一步的打算,郾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王迎波表示:“‘阳光三权’体系是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抓手,通过村(居)组织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透明化,真正把知情权亮给群众、议事权交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让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从而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减轻了干部思想压力,改善了基层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阳光三权’体系,健全覆盖全区各级各行业的监督网络,规范权力运行,从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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