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7 15:39 我要投稿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周强 院长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对全国法院发出的集结号、动员令。作为一个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一直是执行工作的短板,如何补齐短板,履行承诺呢?
源汇区人民法院院党组在摸索中前进,经过深思,制订了执行信息化战略规划,将执行工作与现代信息化接轨,提升案件的效率。
权某就是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权某将钱借给朋友徐某,徐某将借来的钱用来做某工程有限公司改建工程,后徐某归还一部分借款,剩余130万元拖欠不还。权某催要无果后将徐某和担保人起诉到了法庭。法庭依法判决两被告人归还借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承办法官按照程序一方面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申报可执行财产,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排查被执行人财产。承办法官从网络银行查询系统中查询到担保人有存款130万元,及时对该存款进行了冻结。在多次执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果断进行扣划,及时兑现了执行款项,用时不足一个月。“这个系统太厉害了,短时间兑现了我的钱,真的很感谢法院执行法官和法院信息化执行的好办法。”申请执行的权某感慨地说。
在深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同时,源汇区人民法院还不断强化执行信息平台建设。从执行立案、分案、送达、查控、执行、网拍这一系列的程序都可在网络上操作完成。若想查询案件到哪个程序,在执行指挥中心总控制室轻点鼠标,便可一目了然。
2014年,该院建成全市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后,每年抽调专人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的执行查询系统和网络司法拍卖,定期对执行局所有干警进行了培训,为执行干警办案提供诸多快捷实用的新方法,提高了执行效率。源汇区人民法院利用淘宝网成功拍卖被执行人的一处房产,后该房产在网上以823万元成交。该院还利用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4530次,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5437个,其中冻结被执行人存款254次,金额687万元。利用网络司法拍卖8件,成交6件,溢价率达30%。
在执行信息化建设中,该院专门开通了执行局执行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发布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的案件信息,面向全国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具体下落,并在该平台上定期向被执行人发布督促履行的警示令。该信息平台的应用,拓展了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渠道,促使被执行人由故意躲藏到主动履行,使案件的执结率明显上升。
“学习研讨”催生解难新模式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人办案思维会有局限性,把案件放在会议上研讨,集思广益,往往会迸发出很多新的思路,所以我们要求干警要定期学习。”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高磊说。
学无止境。该院执行局每周四下午都会组织执行干警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党政思想,提高全局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执行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组织干警进行工作经验交流等方法,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该院执行局将《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执行案件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规定(试行)》等十三个项一整套执行工作规定编纂成册,内容涵盖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执行纪律等各个方面,使执行工作更规范。该院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充分肯定。
2016年11月18日,源汇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涉及三方的侵权执行案件以和解结案。执行法官用温情化解坚冰,让每一位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2月,源汇区人民法院就一起侵权案件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侵权人支付受害人人民币55780.8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不理解、不到庭、不执行。经过该局“查控快速处置组”信息化查询,两名被执行人均无被执行财产。在源汇区人民法院每周一次的执行疑难案件讨论会上,经执行法官们多次讨论,一致认为还是要从法理、人情上下功夫,避免当事人因为一个侵权案件爆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承办人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寻找被执行人对其“讲法理”;利用居委会和被执行人社会关系向被执行人“讲人情”。终于被执行人答应还款,但是还款能力有限。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收入情况,帮其制订还款计划,稳定申请人情绪。终于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11月18日,被执行人最后一笔执行款项自动履行到位。三方当事人没有因为一个侵权案件滋生新的矛盾,执行法官的温情执法让周围群众赞不绝口。
“三千精神”刷新群众满意度
“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千辛万苦”是源汇区人民法院历来具备的为群众办实事的优良作风。这个优良作风,在该院的全体执行干警身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10月8日是国庆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欢声笑语,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判决确定的义务,双方一起来该院感谢为他们和解的执行法官。
市民赵某和张某是多年来的好朋友,双方一起合伙出资经营生意。2014年,双方由于合伙分红发生纠纷,张某认为自己按分红比例应分得1.3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赵某还款。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一直躲避执行。
该案件承办人程思远和同事们早出晚归排查有关线索,就在国庆节前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将其带回执行庭。一起办案的法官建议,好不容易找到被执行人,就按照程序先办拘留手续。但是程思远可不这么看,在阅卷当中发现双方是多年的好友,有执行和解的机会。于是他和同事一起给双方做工作。由于连日来的加班加点,在做执行笔录的过程中,由于血压升高,程思远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庭里的同事赶忙扶他躺下休息。过了一会儿,程思远感觉好一点了,便坐起来继续工作。一直围在旁边的申请人张某着急起来,说:“这个案件先不执行了,我们为了赌一口气,把你累病了真不好意思啊。”赵某十分感动也连忙说:“我先让家人找一部分钱送过来,节后想办法我们结案,让法官歇歇。”于是出现了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后一起感谢执行法官的一幕。
“重拳打击”严惩“老赖”树正义
“对失信老赖要严厉打击,对老赖的容忍就是对法律的亵渎、对申请人的伤害。”高磊在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动员会上对全局干警意味深长地说出这一段话。
日前,源汇区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查无财产的情况下,利用信用惩戒措施倒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最终顺利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社会弱势群体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农民工刘某带领的一支施工队承包了由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某住宅小区部分工程项目,后因工程造价、工程款未支付酿成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刘某的部分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案件承办人对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积极查找,但他们的银行账户余额均为零,未发现其他便于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人在多次查找二被执行人财产一无所获后转变思路,认为该二被执行人系当地知名企业,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可能执行效果更好,于是在向二被执行人发放了报告财产令后,二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的情况下,将他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二被执行人及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被执行人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知被纳入失信名单后,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还款,并向法院提供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265万元的财产线索。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款及时进行冻结、扣划,案件顺利执结。
10月18日上午,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李某在庭审中多次表述,真不知道有能力而不履行法院判决有这样的后果,并在庭审后自动履行判决义务,请求从宽处理。目前该案已审结,被执行人已受到法律惩处。
2004年李某与某运输公司签订购车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将一辆计价17万元的车辆以借款形式卖给李某。李某获得车辆后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双方约定了还款数额和时间。约定到期后李某由于多种因素未将款项全额归还。运输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源汇区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李某向运输公司偿还欠款80793元。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源汇区人民法院按照程序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2014年3月李某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开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某系股东之一;2015年8月李某在两个银行名下账户有大量资金多次交易; 2016年1月经查询李某名下有房产(商业房),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申请人按程序自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李某诉至法庭,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成立,目前被告人已履行民事判决义务,达成自诉人谅解。源汇人民法院将依法公正判决,彰显司法严肃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执行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解决“执行难”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是法治建设的时代呼声,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拼劲,坚定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执行,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难点。面对这一难点,源汇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
活动中,该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继承和发扬该院传统的执行“三千精神”,强化信息科技在执行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拒执行为,打击震慑“老赖”,案件执结率连年攀升,群众满意率在不断刷新。2016年11月,该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 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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