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1 10:56 我要投稿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被告人已在羁押室等候庭审,其他诉讼参与人员已到庭,报告完毕。”审判长敲响法槌:“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王刚到庭。”2015年12月29日下午3点,由市体育运动学校高中部学生组成的模拟法庭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敲响,正式开庭。
庭审模拟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被告人王刚是一名在校学生,2015年4月2日下午4时,他伙同他人在某学校拦住被害人李飞飞,以交朋友为由将李飞飞挟持到附近一小树林内,用匕首威胁李飞飞并盗取其手机和现金等,当李飞飞反抗时,王刚用刀刺向李飞飞的胸口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李飞飞已构成重伤。
庭审中,由市体育运动学校高中部师生分别扮演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等角色悉数出庭。演员们演得绘声绘色,将案件在同学们面前一一呈现。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系列程序井然开展。在法庭调查阶段中原、被告双方按程序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程序步骤规范,审理裁决严谨,在场的300余名师生被这一紧张严肃的气氛所感染,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审判”进展。
“他一向很听话的,这次都是被他那几个社会上的朋友给害了。
既然做错了事,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会尽全力赔偿受伤害的孩子……只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王刚他还小,以后的路还长……”法庭上,当被审判长问到有无证据提交法庭时,被告的代理人哽咽着向法庭请求。被告席上被告人王刚也用祈求的目光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从轻处罚。法庭上,这 “这不是模拟法庭吗?老师怎么哭了”“哎!发生这样的事,无论是谁的父母都受不了”“他要是抢人家东西前想想后果,也不会这样”……旁听席上,几名同学在小声议论。
在法庭辩论环节,辩护人指出,被告人王刚以往表现很好,因结识了社会闲杂人员,滋生了不良思想,且法律意识淡薄,没钱上网才一起参与抢劫,“王刚抢劫一案,本案证据确凿,案情清晰……”模拟法庭上,公诉人小红有条不紊地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清晰的吐字,严密的分析,16岁的小红俨然像一名正义的女检察官,可在几个月前,她还根本不知道检察官是干什么的。为了扮演好这个角色,她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仔细研究“剧本”,上网搜素庭审视频,揣摩检察官角色的特点,汲取更多与检察相关的知识,这才给旁听的师生展现了如此真实的一幕。
“这和电视剧中的演得太不一样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给亲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了错事,没人能帮他”……真实的庭审过程和严肃庄重的庭审气氛,让第一次感受庭审现场的同学们由衷感叹。
法庭最终因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偿,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并判处罚金。
据悉,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是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普法团普法课堂的一部分,它打破了以往较为单一的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与庭审现场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潜移默化地使青少年们懂得了法律的严肃性,明确了知法用法的重要性,2015年,该院普法团成员已开展普法课堂近二十场,帮助两所大学、一所职业学校建立了自己的普法团队,受教育人员达5000多人。
《直击模拟庭审深化警示教育》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luohe.yuduxx.com/yuanhui/32750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