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为爱心,善为美好,慈善事业是一项高尚事业,是
社会大众事业。随着现代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规范,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2008年3月20日,
漯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20日设为“漯河慈善日”。
开展慈善日活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慈善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快速发展。全市6个县区均建立了慈善总会,慈善组织网络日益健全。
开播了《漯河慈善》专题
电视栏目,印制了《漯河慈善》、《沙澧慈善》、《慈善公信力》、《传递爱心》、《善行漯河》刊物和慈善知识扑克。成功组织了“漯河慈善日”、“慈善一日捐”等系列慈善活动,开展了助学、助医、助孤、助困、助老等救助项目。几年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各类善款8000多万元,解决了8万余人次贫困群众、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深受社会好评和群众赞誉。
今年9月20日是第八个“漯河慈善日”,认真组织好今年的“漯河慈善日”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精神,让全市人民进一步了解开展慈善事业的宗旨和意义,不断增强人们的慈善意识,了解慈善
文化,让更多的人关注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在第八个“漯河慈善日”来临之际,全市各级慈善组织要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慈善宣传、慈善救助和慈善募捐活动,倡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漯河慈善日”活动中,树立慈善观念,增强慈善意识,弘扬慈善精神,发展慈善事业,组织、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共同投入慈善宣传、慈善捐赠、慈善救助之中。
各级慈善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按照组织章程有序运作。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要重点围绕扶贫济困开展募捐活动,所有捐赠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要求,坚持捐赠自愿,尊重捐赠意愿,不搞摊派,不搞重复捐赠和交叉捐赠。所有捐款统一进入漯河慈善总会或各县区慈善总会捐赠账户,捐赠者可建立冠名爱心
基金,基金必须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同时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将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做到“让捐赠者放心,让受助者满意”,精心打造“阳光慈善”,树立慈善组织良好的社会公信力。慈善组织要履行扶危济困的宗旨,认真落实年度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慈善SOS紧急救助、儿童大病救助、困境儿童救助以及助老、助孤项目等。
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相一致;
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和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必须联合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进行;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发起募捐活动的慈善组织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包括查验登记证书、募捐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慈善组 织要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管理,向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开展项目所需成本要按规定列支并向捐赠人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慈善名义敛财。
捐赠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慈善义举情义无价,扶危济困无上光荣。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以这次“漯河慈善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团结友爱、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慈心为人、仁者爱人的慈善理念,怀着最真挚、最崇敬的心情,向一切富有爱心的人士发出爱的呼唤,加入到“漯河慈善日”活动中。用我们的善行,为需要救助者架起生活的桥梁;用我们的爱心,为需要救助者点燃人生的希望;用我们的力量,为需要救助者托起明天的太阳。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而在全市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关注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让漯河变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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