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2 17:25 我要投稿
原告吴秋玲,女,48岁。 被告宋新杰,男,44岁。 原告吴秋玲与被告宋新杰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3日受理后,由审判员王新蕾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秋玲,被告宋新杰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吴秋玲诉称,1996年5月10日原告与被告在漯河市源汇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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