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3 18:42 我要投稿
源汇区法院:“准、新、特、实”四字诀助推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
近两年来,源汇区法院始终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工作,以争创全国优秀基层法院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实干,在实干中发展,党员素质、审判质量、工作效率和法院形象实现了新的提高。
一、组织部署求“准”。源汇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找准切入点,力求组织精干、目标明确、载体新颖,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科学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在组织结构创建上,成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王振华任组长,两名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构建起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在目标任务确定上,每年年初都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并制定了年度创建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活动载体设计上,着重加强了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带动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程,开展“强核心、重引领”、“强制度、重创新”、“强能力、重奉献”、“强阵地、重交流”和“强示范、重氛围”的创建思路,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连年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了“学习月”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确保了创建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保证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学习方式求“新”。源汇区法院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始终把创新学习方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制度入手,丰富学习形式,开拓学习阵地,大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学习制度创新。院党组每年都紧密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和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坚持日常学习制度不动摇,党组中心坚持每月集体学习一次(不少于2小时),重要学习内容扩大到中层正职党员;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学习交流会等机制,完善中心组学习、学习考勤、学习档案、经验交流、检查考核等制度,建立“日学一时、周写一文、月看一书、年学一技”的自学制度,以制度和规范保证了学习活动的落实。对党员法官参加各种类型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鼓励和支持。近年来,我院先后有21名同志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居全市政法系统之首。二是学习阵地创新。在集中学习、业余自学的基础上,该院又开辟了三个学习阵地。一个是将审判法庭进行资源整合,在保证审判场所的基础上,将空置出来的审判法庭,投资10余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党员电教中心(也就是我们现在开会的位置),可接受远程教育、播放电教片和党员法官在这里自学;第二是在原有图书阅览室的基础上,投入近20余万余元建成法院文化中心,并与市新华书店联合开辟党员学习一角,内有党建类期刊杂志20余种,图书资料3000余册,音像制品50余套,这些书籍和音像制品根据形势需要随时更换;同时安装了空调电脑、更换了学习桌椅,并实行专人管理,全时制开放。第三是在源汇法院网开辟党员法官专栏,主要用于党员风采展示,进行意见交流,发表法官论文等。三是学习形式创新。每年根据不同时机,适时通过举办讲座、专题辅导、座谈交流、巡回活动、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今年“学习月”期间,我们专门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全体干警作了《中国共产党成长发展壮大的历史》、请漯河大学教授为大家讲解新颁布的《物权法》,请报社主编为大家讲解新闻写作知识等,每个学习阶段结束,该院都会组织专门的考试,将考试结果运用到党员干部的成长中去。较好地调动了全院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活动载体求“特”。在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中,源汇区法院在抓好常规学习的同时,注重活动载体创新,针对不同层面党员干部群众的特点,推出了一系列别具特色的活动载体。一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该院先后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法院叫得响的优秀模范党员。院长助理王树华先后获得全国指导民调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法官十杰、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五项国家级荣誉及省市区级荣誉近百项,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徐蓓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河南省优秀法官、漯河市首届法制人物等荣誉50余项。通过他们的辐射带动,先后涌现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王兵,河南省模范法官夏晓丽,河南省反家暴先进个人曹玉娥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该院把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与“争创学习型班子、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紧密结合,在各个党小组开展“创建学习型窗口”活动,在广大党员干警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广大党员法官锐意创新,积极进取,创先争优已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先后10余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0余人荣立个人三等功,500余人次受区级以上奖励。三是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为保证学习的成效,院党组积极为党员干警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每年结合年度教育任务和工作重点,选择恰当时机适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体育活动、文艺晚会、廉政书画展等活动,该院还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警到革命圣地参观,选派优秀党员法官到全国优秀法院参观见学,组织党员干警开展拓展训练,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较好地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党员干警工作热情进一步迸发。
四、活动结合求“实”。源汇区法院在开展创建活动中不是孤立地就学习而学习,就活动而活动,而是将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法院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务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将学习创建活动与全区发展稳定大局相结合,以理论学习指导实际工作,提升自我境界、增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先后选派200名党员干警参与全区平安建设进万家活动、沙澧河沿河拆迁工作及区里组织开展的其他重大活动,均出色完成了任务,广大党员法官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和检验。二是与司法审判工作紧密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做文章,年均受理案件3500余件,较好地履行了司法审判职能。三是与法官职业素质相结合。有计划地进行法官岗位培训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党员干警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提高法院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庭后点评等形式,不断增强办案人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与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培养干警的文明理念,通过制作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文明标识,营造浓厚的文明氛围;通过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法院文化品味;通过严谨、规范的审判程序,强化法官的中立公正意识;通过规范办公、文明接待,展示法官文明司法的风采,整个院机关呈现出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精神风貌。(杨慧娟 刘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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