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1 10:46 我要投稿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少年庭在审理每起案件前均实行庭前“四走访”、“五查清”制度。
“四走访”,即走访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全貌;走访少年被告人所在单位或亲戚朋友,了解其一贯表现;走访公安人员,了解破案过程和被告人心理状态;走访看守所,了解少年被告人关押期间的表现。
“五查清”,即在开展社会调查中,对被告人查清其对起诉书的看法;查清其犯罪动机目的;查清其家庭状况及父母管教方式;查清其社会活动情况和社会来往关系;查清其成长过程、个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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