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4 09:11 我要投稿
3月14日,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喜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德欣、郑建立、钮贺军、吴新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国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漯河市郾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漯河市郾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漯河市郾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漯河市郾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关于召开漯河市郾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任命滕宝成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任命燕红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决定接受王万松辞去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接受翟金林辞去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文:人大办 审核:张凯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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