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责任强化。通过会议强调、座谈约谈、走访调研、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和渠道,使村居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镇、村(居)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增加工作动力。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与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劳保所等部门搞好结合,建立专兼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17支,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调解方法、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要求调解人员调处矛盾纠纷做到细心听、耐心讲、真心查、诚心办、公心调,树立调解工作者的形象。
三是注重教育引导。用好普法宣传、文艺戏曲进村居、“全民守礼”、“道德讲堂”等平台载体,大力开展法制文化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注重跟踪回访。对排查出的矛盾做好登记,按照矛盾类别指定专人化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多部门联动“会诊”。对完成调解的案件,定期通过电话回访、走访问询等方式对化解效果进行确认,防止已化解矛盾反弹回潮。(城关镇:姚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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