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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漯国农领办[2016]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舞阳县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现代农业精品园,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10点前送至舞阳县农林局三楼农业股(联系电话:0395—7121064)。
舞阳县农林局
2016年11月18日
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15日
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
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农计发〔2009〕33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漯河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漯国农领〔2015〕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以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区基础设施、科技支撑等水平为重点,按照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农民受益的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核心区建设,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且综合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发展规划。围绕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发展布局和“一区百园十基地”重点建设任务,奖补项目原则上以全市境内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107国道、逍襄路两侧的现代农业精品园为主。
2.注重示范引领。重点奖补在产业特色、经营管理、科技水平、生态建设、带动作用等方面在全市区域内具有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农业精品园。
3.推动产业融合。围绕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大力鼓励支持通过多种形式拓宽农业功能,促进产业关联,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精品园,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4.促进规模发展。重点倾斜扶持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且拓展能力和发展潜力较强的园区,以及由多个园区集中成群,形成连片发展的核心区域内的园区,促进规模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现代农业精品园建设拥有由专业资质设计公司设计的远景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符合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在当地具有引领性,对周边地区和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2.精品园具备采摘、创意及休闲观光等功能,区域布局基本形成,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有明显的标示标牌,实行封闭式管理,景观廊道、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3.精品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500亩以上(含500亩),且土地租赁年限5年以上(含5年)。
4.精品园发展势头迅猛,后劲足,现代农业规模、元素不断扩大,未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精品园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精品园当年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5.精品园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6.精品园科技水平先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高、覆盖面广。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县(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各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同时,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证明,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附电子档),于2016年11月23日前报送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坤祺,联系电话:18239589063)
四、申报材料
1.《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书》。
2.精品园简介。
3.园区发展规划。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5.土地流转合同。
6.投资账目及票据。
7.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商标注册证、“三品一标”证书、订单合同等)
上述材料第3、4、5、6、7项须提供原件及完整、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待核实后退回;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项目审批
(一)按照《漯河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实地考察,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评审结果报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予以公布。
(二)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估、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拟定奖补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下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相关条件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后拨付到项目单位。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市、县两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书》,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全市,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二)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漯河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查项目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相关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附件:1.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书;
附件1
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
项目资金申请书
精品园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2016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
资金申请表
精品园名称
经营主体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建成时间
年 月
经营规模(亩)
(产业1,种类,规模;产业2,种类,规模……)
投入情况
(未享受过奖补的填写累计投入情况,享受过奖补的填写2016年投入情况)
总投入 元。其中:
1.土地租金 元。
2.劳动力 元。
3.基础设施投入(修路,建房等) 元。
4.种苗 元。
5其他投入:
。
建设情况
(未享受过奖补的填写总体情况,享受过奖补的填写2016年建设情况)
本年度新发展产品(产业)种类、规模、效益等。
科技应用与
品牌建设
1.技术依托单位 。
2.注册商标 。
3.“三品一标”认证
。
4.订单覆盖率 。
申报单位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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