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1 10:28 我要投稿
近日,县房管中心召开了物业企业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物业住宅小区监管工作,动员物业企业设立本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场所。我中心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彻底清查、统一整改、规范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内现有电动车数量进行清查统计,掌握车主信息,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设立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统一安装充电插座(做好防水保护),实施集中停放管理;对小区内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接线板的电动车进行清理,规范管理;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车主,要上门与其进行沟通,劝其集中停放;对拒不听劝,不集中停放的车主,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并做好痕迹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物业管理股对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车停放管理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基本情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小区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车档案管理,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对发现有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乱拉电线、接线板现象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小区日常巡查力度,发生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彻底消除治安、消防安全隐患。
三、随机抽查、加强督导、确保落实。我单位拟于9月底前对全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电动车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物业服务企业立即整改,整改情况仍不理想的,将对该物业小区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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