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30 10:09 我要投稿
根据全县“三城同创” 暨城管工作推进会议要求,9月23日,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七小门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七小门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卫生局主要负责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小旅馆、小歌舞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小副食店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文化旅游中心主要负责小网吧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督导组人员分别对人民路、北京路、张家港路“七小门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督导中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督导中发现,小饮食店及小美容美发店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培训记录,卫生制度上墙,主要存在问题是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防蝇防鼠设施不全;小旅馆有专用消毒间,但消毒设施未通电,无消毒液,饮料、食品堆在消毒间内;小副食店主要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饮料、食品摆在地下,小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小网吧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室内烟头、食品包装袋到处都是,所经营的小食品未索票索证。
按照全县“三城同创” 暨城管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县电视台进行了曝光,要求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化旅游中心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制定整改时间表,对曝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
下一步,县创建办将加大对其他单位所承担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督导检查和曝光力度,对整治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能按要求进行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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