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舞阳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县法院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李亦博、王玉亭、李俊伟、刘和敏、尹彦堂、杨青山、周新玲、李红伟、杨松录、连彩蛾、宋海林、张兰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坐。陈青枝、翟建鹏、王耀生、杨瑞、刘剑、李新奎、李红波、刘翔煜等县领导和出席本次大会的主席团其他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坐。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刘和敏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亭所作的《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晁旭所作的《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燕红所作的《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王玉亭在《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突出服务发展,紧扣民生改善,着眼民主法治,依法履行职权,共召开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9次,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1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7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37人次,督办代表建议157件,为推动舞阳提速发展、富民强县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强化监督推动发展;二是坚持民生为重,全心全意履职为民;三是坚持依法治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四是坚持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五是坚持改进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开创了依法履职的新局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各界的意见,认真改进工作,进一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王玉亭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提高履职能力为主线,不断夯实代表工作、自身建设两大基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三项职权,突出抓好促进经济发展、注重民生保障、加强民主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四项重点,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为推动舞阳经济提速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深化改革上要有新探索;二是紧紧围绕富民强县,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三是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在支持代表履职上要有新举措;四是全面抓好自身建设,在改进作风上要有新要求。
王玉亭说,舞阳发展处于新的起点,人大工作面临新的使命。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为推动舞阳经济提速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晁旭在《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去年的工作,并提出2015年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他说,一年来,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干警为民意识、工作作风、精神风貌、院容院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96件,通过案件的审判、执行等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经济发展,保障全县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县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
燕红在《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全面回顾了去年的工作,并提出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她说,2014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转变作风,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院共有26个集体被市级以上表彰,32人次被省院、市委、市政府表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反渎职侵权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被省院表彰。2015年,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顺应依法治国总目标,牢记服务改革发展新使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建设经济富有实力、发展充满活力、城乡生态宜居、社会文明进步、大局和谐稳定的小康舞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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