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14:43 我要投稿
5月23日上午,漯河市畜牧局召开了2017年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会暨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动员会,贯彻落实《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牧屠管〔2017〕3号)、《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全省2017年“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屠管﹝2017﹞6号)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生猪屠宰规范年活动”和“精准执法”活动。
会议传达了《漯河市2017年“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学习了农业部印发的《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和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漯河市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文件精神。
薛金平同志和李铁山同志在讲话中分别强调了畜禽屠宰驻厂(场)监管、日常及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扫雷行动、规范年活动等重点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突出抓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扫雷行动”。持续深化生猪屠宰执法监管“扫雷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落实待宰静养制度为抓手,有效遏制注水和屠宰注水生猪为目标,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精准执法、精准办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专项整治活动的连续性、常态化。加强与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力度,强化氛围,增强效果。
二、重点做好“生猪屠宰行为规范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立健全肉品质量安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病害猪及屠宰废物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确保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格驻厂(场)监管,落实监管主体责任。设立生猪屠宰监管责任公告栏,明确监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任务、举报投诉和监督电话,在屠宰企业内、外显著位置公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信用档案和日常监督检查档案,做到工作问题可追溯、责任问题可追究。
四、加快推进屠宰企业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生猪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对驻厂(场)监管和屠宰企业生猪进场、待宰静养、屠宰生产过程、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冷藏储存等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监管部门与屠宰企业实时联网监控。
五、严肃问责机制,严格履职尽责。强化执法监管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严格行业管理,严格执法监管,确保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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