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09:34 我要投稿
9月11日,舞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马村乡华店村华某的协助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鹞鹰。
9月10日下午,马村乡华店村华某在地里干活,发现一只类似鹰的鸟在地里,一直没有飞走,华某将其带回了家,心想等这只鸟体力恢复后再放飞,但是到了家这只鸟还是不能正常飞行,华某便打电话到舞阳县森林公安局求助。接到报案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对鸟进行了查看,该鸟无外伤,但翅膀被人剪了一部分,样子像鹰,但比鹰小,背部羽毛呈黑色,体长约40厘米左右,初步判定为鹞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了解情况后,舞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华某积极救助野生鸟类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后将这只鹞鹰带回了舞阳县森林公安局,并从厨房切了新鲜的肉片喂食,目前,鹞鹰无生命危险,森林民警已将该保护动物送往漯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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