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30 10:34 我要投稿
日前,漯河市委督查室印发《2015年漯河市史志档案工作督查台账》(漯督字〔2015〕102号)(以下称《台账》)至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将5项史志档案工作列入督查事项,同时明确督查依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文件要求,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完成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市委督查室。
这5项督查事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分别为:成立党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委成员分管党史工作(各县区党委,2015年6月底前);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各县区档案馆完成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不少于8万页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党委和政府,2015年9月底前);消除舞阳县“危房馆”,将舞阳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纳入舞阳县“十三五”规划,积极付诸实施(舞阳县党委和政府,2015年12月底前);消除源汇区“无库馆”,年内新增馆库面积不低于300㎡(源汇区党委和政府,2015年12月底前);召陵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配套投资370万元尽快到位并开工建设(召陵区党委和政府,2015年12月底前)。
史志档案工作纳入市委督查内容,形成具体台账,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史志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孔祥智在2015年全市史志档案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台账的制定,对于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加强对史志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尤其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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